学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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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政,全称提督学政,别称学使学台,古代学官名。

历史沿革

学政一般由翰林学士进士出身的侍郎京堂、翰、詹、科、道、部属等京官担任,职责是“掌一省学校、士习、文风之政令”[1],例如主持院试,选拔秀才,并督察各地学官。每省一人,地位在总督巡抚之下,与布政使(藩使)、按察使(臬使)平行,称藩臬学

明正统元年(1436年),在布政使司下设立儒学提举司,设提学官(也称学政使、人称儒宪学宪督学)一名,一般由按察司副使或佥事担任。南直北直任用监察御史各一员任提学官。景泰元年(1450年)废止了上述机构制度。天顺六年(1462年),又恢复了上述机构制度。沿袭至1905年废科举,奏定《各厅州县劝学所章程》,学政裁撤,各省改设提学使司,有提学使一人, 正三品[2]

注释

  1. 见《清朝文献通考》卷八十五职官九。
  2. 《清史稿·志九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