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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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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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鸿生(1888年—1956年10月1日),浙江宁波定海县(今舟山)人,生于上海民国实业巨头,有“煤炭大王”、“火柴大王”等之誉。由于其涉足众多实业领域,又有“企业大王”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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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一刘鸿生

生平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由圣约翰大学肄业后,曾做过教员、翻译、推销员等工作。 清宣统元年(1909年)起任开平矿务局经纪人,垄断开滦煤矿南运业务,成为百万富翁,人称“煤炭大王”。1920年,创办华东煤矿股份有限公司,开凿很多新矿井,并致力于改造燃煤窑炉,讲求效益。

刘鸿生曾独资或合资经营上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现上海水泥厂前身)、鸿生火柴公司、章华毛麻纺织公司、中华码头公司等众多企业,任总经理、董事长。特别是1920年与朱葆三等在上海龙华镇创办上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其生产的水泥因质量优异,在与进口水泥激烈竞争后,立于不败之地,畅销全国。

刘鸿生致力于火柴业,于苏州、上海和全国各地兴办鸿生、大中华等火柴公司,任全国火柴同业联合会主席。1930年,联合荧昌、中华两公司组成大中华火柴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吞并九江“裕生”、汉口“燮昌”、扬州“耀扬”、芜湖“大昌”、杭州“光华”等火柴厂,并在与外资厂商激烈竞争中获胜,到1935年,年产火柴15万箱,占全国火柴年产量的约五分之一,被称为“火柴大王”。

1938年为了避战,来到香港,在坪洲设立大中国火柴厂。[1]他到1945年10月才回到大陆。

抗日战争时期,为避免工厂企业落入日军之手,刘鸿生有着名的花费巨资,万里迁厂,途中历尽艰辛。

刘鸿生同时还设立中华煤球公司,涉足纺织业,如章华毛绒纺织公司等。由于刘鸿生经营众多企业,又被称为“企业大王”。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推行公私合营政策。

1952年,毛泽东发动“五反运动”,刘和其他资本家一样,都成了运动的目标,在威胁下只能招认所有罪状,更因心脏问题病倒家中。 他在病榻上向家人预言,这场运动标志著资产阶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末日来临了。“如今国家有了前途,共产党在经济上也很有一套办法,可以不要资产阶级这个朋友了。你们各走各的路,各想各的办法去罢!”[1]

政府任职

刘鸿生曾任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华人董事、国民政府火柴专卖公司总经理、国营轮船招商局总经理、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执行长等职。新中国成立后,刘鸿生历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代表和民主建国会中央常委等职。

家庭

纪念

2006年11月15日,著名的爱国民族工商业实业家刘鸿生纪念铜像在上海落成。(新华网上海

参考资料

  1. 刘, 念智. 实业家刘鸿生传略. 文史资料出版社. 1982: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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