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尔·卡罗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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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新泽西州特伦顿 | 1730年7月22日
逝世 | 1796年7月5日 | (65岁)
国籍 | 美国 |
母校 | 圣俄梅珥学院 |
亲属 | 卡罗尔家族 |
丹尼尔·卡罗尔(英语:Daniel Carroll,1730年7月22日—1796年7月5日),男,美国政治家,美国国父,为《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和《邦联条例》的签署人。
卡罗尔出身自美国南部的种植业主。他支持美国独立,并作为乔治·华盛顿的朋友兼支持者,他致力于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以保证美国独立的成果和希望。在费城制宪会议中,他为建立一个对美国人民直接负责的政府而斗争[1]。
家庭
他出生于天主教家庭。弟弟约翰·卡罗尔是美国第一个天主教主教、乔治敦大学的创建人。堂兄弟查尔斯·卡罗尔(Charles Carroll of Carrollton)是美国独立宣言的签署人。他和托马斯·费兹西蒙斯是签署美国宪法的罗马天主教徒。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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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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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查尔斯·卡罗尔 |
美国马里兰州参议院议长 1783年 |
继任: 查尔斯·卡罗尔 |
前任: 乔治·普兰特 |
美国马里兰州参议院议长 1784年 |
继任: 乔治·普兰特 |
前任: 约翰·史密斯 (议长) |
美国马里兰州参议院议长 1787年 |
继任: 乔治·普兰特 |
前任: 乔治·普兰特 |
美国马里兰州参议院议长 1788年-1789年 |
继任: 约翰·史密斯 (议长) |
美利坚合众国众议院 | ||
前任: 无 |
美国众议院马里兰州第六选区议员 1789年—1791年 |
继任: 厄普顿·雪莉蒂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