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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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区,为伪“上海市大道政府”及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伪“督办上海市政公署”下辖的一个已撤销的区。民国26年(1937年)12月5日,伪“上海市大道政府”成立,公布《组织法》,规定辖境由浦东区等14个区组成。[1]浦东区区境包括庆宁寺、东沟、高桥、南码头等地。[2]伪“上海市大道政府”及伪“督办上海市政公署”皆设在区境内的浦城路51弄3号。[3]民国27年(1938年)4月28日,伪“上海市大道政府”改为“伪“督办上海市政公署””。[2]9月12日,《伪“督办上海市政公署”区政务署组织暂行章程》发布,浦东区设政务署,置政务长一人,由督办任命。[4]12月1日,《上海特别市区公署组织条例》经中华民国维新政府行政院核准,浦东区分为浦东南区浦东北区[5][6]

参考文献

  1. 《上海城市规划志》>>大事记
  2. 2.0 2.1 《南市区志》>>第一编 地理建置>>第二章 建置>>第一节 沿革. [2019-04-15]. 
  3. 《黄浦区志》>>第一编 地理·建制>>第二章 建置>>第一节 隶属沿革. [2019-04-15]. 
  4. 《上海通志》>>第五卷 政府(上)>>第三章 民国时期地方政府、基层组织>>附:日伪市地方政府. [2019-04-15]. 
  5. 《上海通志》>>大事记. [2019-04-15]. 
  6. 《上海地名志》>>大事记. [2019-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