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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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晙(653年—732年),滄州景城人。 祖父王有方,遷居洛陽(今河南洛陽),父王行果曾為長安尉。自幼父母皆亡,由祖父撫養,少年好學,氣貌雄壯。

咸亨三年(672年)擢明經,調清苑縣尉,歷官殿中侍御史,加朝散大夫,出京任渭南令。久视元年(700年),宰相魏元忠獲罪贬为高要(今广东肇庆)尉,司礼丞高戬、凤阁舍人张说受牵连流放岭南。王晙为魏元忠申辩。宋璟惭愧叹道:“璟不能申魏公之枉,深负朝廷矣。”[1]

景龍三年(709年),授桂州都督,累遷太僕少卿。有膽識,不畏強權。

開元二年(714年)十月,吐蕃精甲十萬寇犯臨洮,薛訥率大軍至武街驛(今甘肅臨洮東),王晙率二千兵馬襲吐蕃於臨洮,功加銀青光祿大夫,進并州都督长史

四年(716年),迁左散骑常侍,朔方行军大总管,加御史大夫

八年(720年),拜为兵部尚书幽州都督,复朔方行軍大总管。

九年(721年),以鎮壓胡人康待宾叛亂功封清源县公,仍兼御史大夫。尋胡人再叛,未能平乱,贬梓州刺史

十年(722年),起用拜太子詹事,封中山郡公

十一年(723年)正月,唐玄宗北巡至并州,改并州为太原府,设为北都,刺史改称府尹,授王晙吏部尚书兼太原尹。四月授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並追前破突厥功,加金紫光禄大夫。五月兼朔方副大总管兼安北大都护。冬,以許州刺史王喬案,貶蘄州刺史,改定州刺史。

十四年(726年),迁户部尚书,复为朔方节度使

二十年八月初九(732年9月2日)因病卒。赠尚书左丞相,谥忠烈。存詩一首。

注釋

  1. 《资治通鉴·卷第二百七》

參考書目

  • 舊唐書》卷九十三·列傳第四十三
  • 新唐書》王晙列傳
  • 全唐文》卷二六四《長安尉贈隴州刺史王(行果)府君神道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