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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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租造成的土地加值後果
租地耕作的佃農

尋租活動(英语:rent-seeking)又称为競租,是指在沒有從事生產的情況下,为壟斷社會資源、或维持垄断地位,从而得到垄断利润(亦即經濟租)所从事的一种「非生产性的寻利活动」。整个寻租活动的全部经济损失要远远超过传统垄断理论中的“纯损”三角形。

至於企業或個人在尋租過程中所爭取的市場,則稱為「尋租市場」。尋租市場愈大,表示一個經濟環境中能被不公正壟斷的事物越多,而整體的經濟效益也會因而越低。[1]

寻租活动的经济损失

個體

就单个寻租者而言,其寻租代价不会超过垄断地位可能给他带来的好处(即垄断利润或垄断租金bcP*Pm),否则就不值得了。但在很多情况下,由于争夺垄断地位的竞争非常激烈,寻租代价常常要接近甚至等于全部的垄断利润。

總體

进一步考虑整个寻租市场,问题將更为严重。整个寻租活动的全部经济损失等于所有单个寻租者獲得的利益总和,而且損失的总和还将随着寻租市场竞争程度的不断加强而增大。

寻租理论思想的最早渊源,是被称为“寻租理论之父”的美国经济学家戈登·图洛克在1967年所写的论文《关于税、垄断和偷窃的福利成本》。他的观点是,完全竞争理论对偏离竞争所导致的社会福利估计不足,实际上税收、关税和垄断所造成的社会福利损失大大超过了通常的估算。其原因是人们会竞相通过各种疏通活动,争取收入,即寻租;而在竞相寻租的条件下,每个人都认为花费与其所期望的收益相近的费用是值得的。詹姆斯·M·布坎南的寻租理论,主要探讨寻租产生的条件、寻租的三个层次、政治分配与寻租等内容。

參考資料

延伸閱讀

參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