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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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星

石星(1537年—1599年),拱辰東泉山東東明城內石家井(今解放街仁義胡同)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登己未科進士。隆慶元年,任吏科給事中[1]翌年,他因上疏切諫:「陛下為鰲山之樂,縱長夜之飲,極聲色之娛。朝講久廢,章奏抑遏。一二內臣,威福自恣,肆無忌憚。天下將不可救。」結果在金殿上被廷杖六十,罷黜為民。夫人鄭氏誤信石星被杖斃,竟觸柱而死。萬曆初年(1573年)重新起用為給事中。歷官大理丞。萬曆四年,任南京太僕寺卿。[2]第二年又因言事得罪首輔張居正遭罷官回鄉,萬曆十年張居正去世才得以復出。萬曆十一年八月,由南京太僕寺卿改任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協理院事。次年三月,升任左副都御史,協理院事。[3]萬曆十八年(1590年)改任戶部尚書。官至兵部尚書。納浙人李茂之女為,結識沈惟敬

萬曆二十年(1592年)日本豐臣秀吉入侵朝鮮,占平壤,明軍赴朝鮮增援,日軍退守釜山,是為朝鮮之役。石星以軍餉難繼,一意主和,派沈惟敬到平壤和小西行長談判,並佯言秀吉恭順受封。[4]副總兵楊元南原而走,日軍逼近漢城。不久,日軍破朝鮮閒山島,萬曆帝大怒,認為石星有「諂賊誤國之罪」。萬曆二十五年二月,石星被革職,九月,下獄。[5]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九月,石星瘐死獄中,其妻、子皆發配粵西。有子石潭、石濤。

參考文獻

  1. 《明穆宗實錄》卷十四,隆慶元年十一月癸酉條
  2. 《明神宗實錄》卷四十八,萬曆四年三月乙卯條
  3. 《明神宗實錄》卷一四七,萬曆十二年三月乙未條
  4. 《兩朝平攘錄》曰:「即和議一事,本心無非為國。第大臣貴虛心集善,根本不欺。星乃偏聽執己,希幸成功,事涉欺罔。遂亦不顧封事之敗,舉國知之,舉國言之,星皆目為異己新進浮躁而排斥之,一惟敬言是聽……故委曲掩飾以陷於罪。此皆偏執所致。迨其終也,欲身請入倭營,捋虎鬚,愚亦甚矣哉!」
  5. 張廷玉:《明史》卷一一二《七卿年表二》

參考書目

  • 談遷《國榷》「卷七十六」:
官銜
前任:
何起鳴
明朝工部尚書
1587年-1590年
繼任:
曾同亨
前任:
宋纁
明朝戶部尚書
1590年-1591年
繼任:
楊俊民
前任:
王一鶚
明朝兵部尚書
1591年-1597年
繼任:
田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