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 通議大夫南京戶部右侍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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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直隸徽州府歙縣民籍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定之,號采山 |
出生 | 正德十二年(1517年) 直隸歙縣 |
逝世 | 萬曆三十九年(1611年) 直隸歙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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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弘靜(1517年12月1日—1611年10月16日[1]),字定之,號采山,直隸徽州府歙縣(今安徽歙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庚戌進士,官至南京戶部右侍郎。
生平
應天府鄉試第十名。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會試第十四名,登進士第二甲第八名[2][3]。任東平州知州,視學粵西,不久轉江藩使者,治嚴嵩父子獄, 有所波連。累官南京戶部右侍郎,奉使入浙,抵禦倭寇進犯。[4][5]
著作
工詩,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與王寅等結天都社。有《素園存稿》。
家族
曾祖方茂富;祖父方泰孫;父方虎看,母胡氏、繼母鄭氏[6]。
參考文獻
- ↑ 《通議大夫南京戶部右侍郎方公墓誌銘》,葉向高,《蒼霞續草·卷十一》:乃以萬曆辛亥年九月十一日逝,其生在正德丁丑年十一月十八日。
-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118:方弘靜,字定之,號釆山,歙人。嘉靖二十九年進士 ,官至南京戶部右侍郎,奉使入浙,擊水寨寇,論功當敍,中蜚語歸,萬曆三十九年卒,年九十五。有素園存稿。
- ↑ 《江南通志》:方弘靜,字定之,歙人。嘉靖庚戌進士,任東平州,視學粵西,尋轉江藩使者,治嚴嵩父子獄,有所波連。訟言白之,既持節入浙,時方苛剔濫費。弘靜疏言:去冗不如增備,增備不能惜費。因大修艨艟,會諸將,急擊寇, 覆其水寨, 論功當超敘, 中蜚語歸。卒贈工部尚書。」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朝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殿試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