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 南京刑部主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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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浙江嘉兴府海盐县 海宁卫军籍 |
字号 | 字文澄,一字文征,号仰崖 |
出生 | 正德九年(1514年) |
逝世 |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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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宪仲(1514年—1553年),字文澄,一字文征,号仰崖,浙江海盐县人,海宁卫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浙江乡试第五十八名举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中式庚戌科二甲第七十五名进士[1][2]。俺答犯京师,宪仲上议十款。授南京刑部主事。倭寇扰浙中,宪仲移书浙帅,上“备倭三策”。
著作
宪仲好吟诗,与同年粤东梁有誉及吴宗徐有交。著作有《四书讲义》、《仰崖集》。
家族
曾祖胡继海;祖父胡宏;父胡颜,母严氏[3]。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殿试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