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邦彥圖》之周思兼像 | |
大明 廣西提學副使 | |
---|---|
籍貫 | 直隸華亭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叔夜,號萊峯 |
出生 | 正德十四年(1519年) |
逝世 |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 |
出身 | |
| |
周思兼(1519年—1565年),字叔夜,號萊峯,直隸華亭(今上海市松江區)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鄉試中舉。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登丁未科進士,授山東平度州知州[1]。嘉靖三十年(1551年)後升任工部員外郎,因內艱去官,不復出。居久之,起廣西提學副使,未擔任即卒[2]。
參考
- ↑ 雲間志略 ,2冊 ,496
- ↑ 《明史》(卷208):周思兼 ,字叔夜,華亭人。少有文名。嘉靖二十六年進士。除平度知州。躬巡郊野,坐籃輿中,攜飯一盂,令鄉民以次舁行。因盡得閭閻疾苦狀,悉蠲除之。王府奄人縱莊奴奪民產,監司杖奴斃,奄迫王奏聞,巡撫彭黯令思兼讞之。王置酒欲有所囑,竟席不敢言。思兼閱獄詞曰:「此決杖不如法。罪當杖,以王故,加一等。奄誣告,罪當戍,以王故,末減。」監司竟得復故秩。旁郡饑民掠食,所司持之急,且為亂,上官檄思兼治之,作小木牌數千散四郊,令執牌就撫,悉振以錢穀,事遂定。入覲,舉治行第一,當遷。州人走闕下以請,乃復留一年。 擢工部員外郎,督臨清磚廠,士民遮道泣送。同年生貌類思兼,使經平度,民競走謁。見非是,各歎息去。河將決,思兼募民築隄,身立赤日中。隄成三日而秋漲大發,民免於災。進郎中,出為湖廣僉事。岷府宗室五人封爵皆將軍,殺人掠貲財,監司避不入武岡者二十年。思兼廉得奸狀,縛其黨,悉繫之獄。五人藏利刃入,思兼與揖,而捫其臂曰:「吾為將軍百口計,將軍乃為此曹死耶?」皆沮退。乃列其罪奏聞,悉錮之高牆,還田宅子女於民。遭內艱去官,不復出。居久之,起廣西提學副使,未聞命而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