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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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栻
大明 南京工部尚书
籍贯直隶常熟县
字号字世寅,号凤竹
出生正德十四年(1519年)
直隶常熟县
逝世万历九年(1581年)
直隶常熟县
出身
  •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举人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同进士出身

徐栻(1519年—1581年),字世寅,号凤竹直隶常熟县(今常熟市)。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丙午科举人,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科联捷进士。授江西宜春县知县,惩治权相严嵩不法家人。

隆庆元年(1567年),由湖广按察司副使升云南布政使司右参政[1]。隆庆五年(1571年)迁顺天府府尹。万历初为工部侍郎,与刘应节请开胶莱河,得到张居正支持,结果耗费甚多,无功而返。[2]累官南京工部尚书[3]

著作

刊《条例备考》24卷。

注释

  1. 《明穆宗庄皇帝实录·卷之四》1:隆庆元年二月癸卯 升福建按察使刘佃、江西按察使江珍为布政司右布政使,湖广副使徐栻为右参政,南京工科给事中甄沛为左参议:佃仍福建,珍、栻俱云南,沛江西;山东道御史张元卿、光禄寺寺丞万廷言,俱按察司佥事:元卿福建,廷言云南,提调学校。
  2. 《明史·卷二二零》:初,王宗沐建议海运,应节与工部侍郎徐栻请开胶莱河,张居正力主之。用栻样兼佥都御史以往,议凿山引泉,计费百万。议者争驳之。召式还,罢其役。栻,常熟人,累官南京工部尚书。
  3. 《国朝献征录·卷五十二》:张元忭,《南京工部尚书常熟徐公拭墓志铭》

参考书目

官衔
前任:
陈墀
明朝饶州府同知
1559年-1560年
继任:
褚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