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 太子太保工部尚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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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湖广德安府应城县 |
字号 | 字元树,号义河 |
出生 | 正德九年(1514年) |
逝世 | 万历十二年(1584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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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幼滋(1514年—1584年),字元树,号义河[1],湖广应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九年(1514年)出生,年幼聪明,叔父李世熙钟爱之。与张居正同乡、联姻。中式湖广乡试第七十三名。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与张居正同年中进士,授行人。嘉靖二十八年(1550年),爆发庚戌之变,义河上书:“敌垒卑小,宜于垣上增筑高台,营建房履,以栖火器。”被贵权所忌,贬为邵武县丞[2]。嘉靖二十九年九月授刑科给事中,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闰三月升户科右给事中。嘉靖三十三年六月,升礼科左给事中。嘉靖三十五年三月掌吏部。不久罢归。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任淮安府知府[3]。
万历六年(1578年)擢为工部尚书,开始治理黄河,起用河漕都御史潘季驯总理河工。万历八年(1580年)二月,治河工程勘毕奏报,黄河数段漕运畅通,加太子太保。万历十年冬称病致仕。万历十二年(1584年)望重东山,抱志而卒[4]。
佚事
李义河身躯肥胖,茶壶、酒壶、尿壶皆不可少,人称李三壶。
家族
曾祖李琼,曾任府知事;祖父李铭,曾任知县;父李世秀,曾任监生。母陈氏[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