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1954–1959) → 謝覺哉(1959–1965) → 楊秀峰(1965–1975) → 江華(1975–1983) → 鄭天翔(1983–1988) → 任建新(1988–1998) → 肖揚(1998–2001)
肖揚(2001–2008) → 王勝俊(2008–2013) → 周強(2013–)
注1:2001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十八條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為首席大法官」,根據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即為首席大法官。而此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實際履行首席大法官的職責,出席首席大法官參加的國際會議及外事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