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1954–1959) → 谢觉哉(1959–1965) → 杨秀峰(1965–1975) → 江华(1975–1983) → 郑天翔(1983–1988) → 任建新(1988–1998) → 肖扬(1998–2001)
肖扬(2001–2008) → 王胜俊(2008–2013) → 周强(2013–)
注1: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八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根据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即为首席大法官。而此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实际履行首席大法官的职责,出席首席大法官参加的国际会议及外事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