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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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昇
大明 刑部尚書
籍貫福建泉州府晉江縣
字號字明舉,號癸峰
諡號恭肅
出生正德元年(1506年)
逝世萬曆十四年(1586年)
出身
  • 嘉靖八年己丑科同進士出身

黃光升(1506年—1586年) ,明舉癸峰福建晉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己丑進士。累官至刑部尚書

生平

福建鄉試第二十一名舉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進士[1][2]。授長興縣知縣,選刑科給事中,改兵科給事中,出任浙江僉事,陞右參議[3]。歷任廣東副使、四川參政廣東按察使四川右布政使,不久轉四川左布政使。因平定叛亂,升任兵部侍郎,討伐苗族叛亂。升南京戶部尚書,召入為刑部尚書[4]。因與高拱不和,辭職歸鄉,太子少保恭肅。著有《四書紀聞》、《讀易私記》[5]

黃光升(號葵峰)與康朗(號盤峰)、張岳(號淨峰)並稱為明朝泉州「三峰」。

著作

著有《四書紀聞》、《讀易私記》等。

家族

曾祖黃禎;祖父黃晟,曾任經歷;父黃綬,曾任教諭。母陳氏[6]

子黃喬棟,為臨安府知府

參考文獻

  1.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八十二》:嘉靖二十三年正月癸亥 升雲南按察使朱紈、江西按察使鄭重俱為右布政使,浙江杭州府知府陳仕賢、直隸真定府知府唐時英、廣東廣州府知府胡鳳、福建福州府知府鄔紳俱為按察司副使,刑部署郎中張圭、浙江按察司僉事黃光升、江西按察司僉事繆宗周俱為布政使司右參議,湖廣道御史李延康、狹西道御史徐鶴齡、禮部員外徐緯、戶部員外劉志張朝聘、兵部員外劉光文俱為按察司僉事。紈、鶴齡俱山東,仕賢、光文俱湖廣,紳、鳳、宗周、朝聘俱四川,時英、圭俱貴州,延康河南,重山西,緯福建,光升浙江,志狹西。
  4. 《明人傳記資料索引》(卷6796):黃光升,字明擧,號葵峯,福建晉江人。嘉靖八年進士,由長興知縣選刑科給事中,陞浙江僉事,累拜兵部侍郎,總制楚蜀黔三省。討叛苗,撫降二十八寨,遷南京刑部尚書,尋罷歸,萬曆十四年卒,諡恭肅。有昭代典則、讀詩蠡測。
  5. 《晉江縣誌》(道光版·卷之三十八·人物誌名臣之二):黃光升,字明舉,號癸峰。嘉靖己丑聯捷進士,授長興令,入為刑科給事中。丁內艱,服除,補兵科,出為浙江僉事。三年,進僉議,歷遷廣東副使、四川參政、廣東按察使、四川右布政,尋轉左。其在浙時,築海塘,浚諸暨、泌湖,蓄泄山陰、會稽、蕭山、諸暨四邑水。在粵時,民挾舸入海籍與夷市,或為掠,光升令捕寇者予所獲,遂不為患。夷市向故有縉算主進,吏侵獵,光升更徵令秋毫不染。夷稅減而課加倍,軍興以饒。安南夷莫正中與莫浤翼爭立,敗,來歸。光升授帥俞大猷方略,伏兵海島,戰挫之。浤翼納款,定其承襲,交南以安。復討連崖猺黎,殲其巨魁,總粵憲。復討新會賊,平之。轄蜀藩,編定全省猺籍,務為經久計。進副都御史,仍撫四川。疏止採辦,勻停垂費,歲省民財數十萬。拜兵部侍郎,總制楚、蜀、黔三省,討叛苗,撫降二十八寨。事聞,詔賜鏹幣。召入工部,尋進南京戶部尚書,復自南京召入為刑部尚書。與相國高拱不相能,謝職歸。闔門養重,著書矻矻,年八十一卒。贈太子少保,諡恭肅。著有《四書紀聞》、《讀易私記》等書數百卷,藏於家。子喬棟,臨安知府。
  6.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朝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八年己丑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