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弘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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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學者 | |
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 |
出生 | 1958 |
籍貫 | 中國香港 |
國籍 | 中國香港 |
政黨 | 無黨籍 |
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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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弘毅,GBS,JP(英語:Albert Chen Hung-yee,1958年—),香港著名法律學者,現任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陳氏基金憲法學教授、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1]
簡歷
早年就讀聖保羅男女中學,1980年畢業於香港大學法律系,取得法律學士學位,在1981年於香港大學完成法學專業證書課程。1982年,取得哈佛大學法學碩士學位(比較法學)。陳弘毅教授於1984取得香港律師資格,同年成為香港大學講師,並於1993年至1997年任香港大學法律系主任,於1996年至2002年任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2]
陳弘毅教授被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山大學,澳門大學,復旦大學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授予 「榮譽教授」稱號。 陳教授同時為台北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學術諮詢委員會委員。
陳弘毅教授自1997年起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基本法委員會是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而建立的憲法性機構,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的解釋提供權威性建議。
陳弘毅教授於2002年至2008年期間擔任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委員,2008年至2009年期間擔任公務員離職就業檢討委員會委員,2005年至2012年期間擔任香港政府策略發展委員會委員。
2002年獲委任為太平紳士。[3]2010年獲頒授銀紫荊星章。[4]
社會任職
著作
- 《香港法制與基本法》
- 《人權與法治》
- 《香港法律與香港政治》
- 《法理學的世界》
- 《香港法概論》[6]
- 《法治、人權與民主憲政的理想》
參考文獻
- ↑ 陳弘毅書生論政執著真理 文匯,2004-05-04
- ↑ Academic Staff Professor Albert Chen Hung-yee 陳弘毅 香港大學
- ↑ 太平紳士 香港政府
- ↑ 香港特別行政區獲授勳及嘉獎人士 香港政府
- ↑ 陈弘毅教授 SBS, JP.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 [2020-06-17].
- ↑ Research Profile Professor Albert Chen Hung-yee 陳弘毅 香港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