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 浙江右布政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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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福建興化府莆田縣軍籍 |
字號 | 字子居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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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成化十九年(1483年)癸卯科福建鄉試第一名舉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丁未科進士[1][2]。弘治年間,官至戶部郎中。正德年間,因贗銀案而連坐韓文罪,一併被謫。劉瑾罪誅後,累官至浙江右布政使[3]。
家族
曾祖陳孟庸;祖父陳允德;父陳舜衡,母吳氏[4]。
參考文獻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256–258.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史》(卷186):陳仁,字子居,莆田人。成化末進士。弘治中,官戶部郎中。闕裏先聖廟災,疏請修省。陝西進古璽,仁抗疏斥其偽。詔召番僧領占竹於四川,仁疏諫。又請復建文忠臣方孝孺等官。多格不行。正德初,瑾以贗銀事坐尚書文罪,仁並謫。後瑾誅,累擢至浙江右布政使。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朝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成化二十三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