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 浙江右布政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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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福建兴化府莆田县军籍 |
字号 | 字子居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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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成化十九年(1483年)癸卯科福建乡试第一名举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丁未科进士[1][2]。弘治年间,官至户部郎中。正德年间,因赝银案而连坐韩文罪,一并被谪。刘瑾罪诛后,累官至浙江右布政使[3]。
家族
曾祖陈孟庸;祖父陈允德;父陈舜衡,母吴氏[4]。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256–258.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史》(卷186):陈仁,字子居,莆田人。成化末进士。弘治中,官户部郎中。阙里先圣庙灾,疏请修省。陕西进古玺,仁抗疏斥其伪。诏召番僧领占竹于四川,仁疏谏。又请复建文忠臣方孝孺等官。多格不行。正德初,瑾以赝银事坐尚书文罪,仁并谪。后瑾诛,累擢至浙江右布政使。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成化二十三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