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大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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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大亨
《吉安城西蕭氏族譜》之蕭大亨像
《吉安城西蕭氏族譜》之蕭大亨像
大明 刑部尚書兼署兵部尚書
籍貫江西吉安府吉水縣
字號字夏卿,號岳峰
出生嘉靖十一年(1532年)
山東泰安州
逝世萬曆四十年(1612年)
山東泰安州
出身
  •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蕭大亨(1532年—1612年),夏卿岳峰山東泰安州放城裏(今泰安市新泰市放城鎮)人,祖籍江西吉水縣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年幼家貧,其父遷居泰安府城,販賣豆腐為生。蕭大亨6歲入私塾。

山東鄉試第66名,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會試第206名,登進士第三甲第136名[1][2]

初授榆次知縣,當時榆次連年災荒饑饉,蕭大亨開榜招撫流民、發倉賑濟、改革賦稅,得到民眾好評。1565年(嘉靖四十四年),擢戶部主事。翌年,升戶部陝西司郎中。之後,歷任河南按察司僉事、陝西按察司僉事、山西布政司右參議。於邊陲之地撫民備兵,參與督師出邊,打敗南侵的韃靼軍。並把握時機,達到「款貢」之禮,促成貢市。

1572年(隆慶六年),因念母上書請求歸養。次年(萬曆元年),獲准返鄉,距家500里,聞母病歿,徒步跣足日行百里奔喪。守喪三年,內外稱孝。

守喪結束復官,復任山西按察副使、山西右參政。1580年(萬曆八年),任寧夏巡撫。翌年改任宣府巡撫。1584年(萬曆十二年),加兵部右侍郎。1589年(萬曆十七年),擢升右都御史,總督宣府大同山西三鎮。次年,韃靼發生「洮河之變」。蕭大亨在朝廷力排眾議,反對妄開邊釁,召會韃靼酋長,責其背德之罪,順義謝罪請歸,還所掠洮河人口。1592年(萬曆二十年),寧夏邊將勾結韃靼反叛,為明軍所破。蕭大亨平叛有功,升任兵部尚書太子太保。是年,朝廷亦增其祖父蕭勝、其父蕭賢為兵部尚書,並在故鄉泰安府建坊旌表。泰安城內寧武街原有蕭公祠,今廢棄為民宅。

蕭大亨因戍邊多年,跋涉塞外,以經歷、戍務纂《夷俗記》一書,刊行於1594年(萬曆二十二年)。

1595年(萬曆二十三年),蕭大亨任刑部尚書。同時間,豐臣秀吉率領日本諸大名進犯朝鮮,朝廷內對支援朝鮮意見不一、引發御史曹學程、兵部尚書石星兩大獄案,交刑部定罪。蕭大亨為曹學程訟冤解救,被處罰。蕭雖與石星長期政見相左,亦能秉公處之,為明神宗所遷怒。1598年(萬曆二十六年),兼理兵部事務。1604年(萬曆三十二年),任兵部尚書、仍署刑部事務。任內,倭寇南侵福建沿海,蕭大亨嚴令閩省予以緝捕,捕殺若干倭寇。後又多次平息西南邊陲兵端,安定西南。1606年(萬曆三十四年),罷刑部兼署,專掌兵部。蕭大亨任兵、刑兩部尚書合計13年,時值明末,黨爭甚烈,內外矛盾迭起。他厭倦黨爭,多次上書乞骸骨。1608年(萬曆三十六年),卸歸故里泰安府。1612年(萬曆四十年),卒於泰安蕭家府第,享年81歲。

身後

1616年(萬曆四十四年),朝廷追贈太傅。

著作

著作有《今古文鈔》、《文章正宗》、《岳峰蕭公奏議》、《家訓》、《夷俗記》、《曲阜縣誌序》等[3]

墓地

明神宗敕令在泰安城西南金牛山之陽,為其營建陵墓,1617年(萬曆四十五年)竣工。 今位於山東省泰安市岱嶽區滿莊鎮東蕭家林村,是山東省文保單位、全國重點文保單位。墓地保存有較完好的石刻和神道[4]

家族

曾祖蕭敘經;祖父蕭勝;父親蕭乾(一說蕭賢)。母王氏[5]

參考文獻

  1.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肥城与曲阜进行萧大亨《曲阜县志序》学术探讨. 海報新聞. [2020-01-24]. 
  4. 萧大亨墓地石刻. 《泰安歷史文化遺蹟志》 - 泰安市情資料庫. [2020-01-24]. 
  5.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朝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錄》 
  • 《泰安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