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賓(萬曆甲辰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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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賓(?—?),字國重,號光宇[1]直隸保定府定興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順天鄉試舉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進士,初授戶部山西司主事,榷稅臨清,值畿輔大旱,家賓惻然,傍徨達旦,願附汲黯發倉之義,竟以額課三萬金解正定佐賑,一面疏聞大義,謂以朝廷金錢活朝廷赤子,且正保隸轂輦,賑恤宜先。或謂當預聞,曰:若是,則索饑民於枯魚肆矣。使及霑升斗救萬人之命,罷官適所願也。遇神廟寬仁,僅予薄罰,賴以全活者無算[2]。擢守青州,陟兗東道,以鄒滕白蓮教寇變,謫守高州,尋升山西河東道副使[3],歷本省右參政[4]、按察使[5],累官陜西布政使[6],致仕歸。家賓和厚,不為崖異,於非義則嶄然不可奪。任河東時,某弁饋藥酒壺以金,大怒曰:鼠子乃啖我。揮其酒,斥其人[7]

參考文獻

  1. 《萬曆三十二年甲辰科進士履歷便覽》:王家賓,光宇,書四,丁卯三月二十一日生,定興縣人,丁酉八十八,會二百十六,二甲四十一,刑部政,戊申授戶部山西司主事,己酉管臨清鈔關,本年升雲南司員外,庚戌升郎中,壬子升青州知府,乙卯升副使,丙辰考察,丁巳補高州知府,庚申升山西付使,癸亥加升參政,甲子升陝西按察使,丙寅升右布政,丁卯養病。曾祖堯卿,祖從之,父憕。
  2.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一》:萬曆三十八年五月,戶部員外王家賓管臨清鈔關,以本關稅徑齎保定,巡撫賑濟,議扣留今歲通灣春夏稅銀抵足,部劾其擅,並請轉咨保定巡撫,即將前項銀兩發回臨清鈔關,照數類解戶部,轉發濟邊。得旨:地方已有賑濟,此稅銀系濟邊錢糧,著發還照舊解部。王家賓不行題請,擅挪關課,作何處治,爾部明擬具奏。
  3.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二》:泰昌元年十月,升廣東高州府知府王家賓為山西按察司副使分守河東。
  4.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三十五》:天啟三年六月,加升山西按察司副使王家賓為本省布政使司右參政仍管分守河東道,按察司僉事昝雲鶴為本省按察司副使仍管分巡冀南道。
  5.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五十五》:天啟五年正月,升廣西按察使吳國仕為湖廣右布政使,山西布政使司右參政王家賓為山西按察使。
  6.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七十五》:天啟六年八月,升山西按察司按察使王家賓為陝西布政使司右布政兵糧道,彰德府知府白貽清為陝西按察司副使西寧兵備道,陝西按察司僉事熊師旦為浙江布政使司右參議寧紹道。
  7. 《定興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