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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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祥(626年—680年9月7日),唐高祖李淵第二十子,母為楊素之女楊嬪(601年—657年)。

631年,封許王。637年,徙封江王、任蘇州刺史、受實封八百戶。649年、加增實封千戶。唐高宗即位後,歷任金州鄜州鄭州刺史。李元祥性格貪婪、好搜集金寶,貪得無厭。與弟弟滕王李元嬰、侄兒蔣王李惲、哥哥虢王李鳳以貪欲暴虐聞名,王府官屬都不願做他們的下屬,說:「寧向儋、崖、振、白(寧可流放儋州【今海南儋州】、崖州【今海南瓊山】、振州【今海南三亞】、白州【今廣西博白】),不事江、滕、蔣、虢。」元祥體態寬大,腰帶相當於十個人的腰圍,飯量相當於數人。當時韓王李元嘉、虢王李鳳、魏王李泰都體態寬大,但都不及李元祥。李元祥還瞎了一個眼。據其墓誌記載,李元祥逝世於調露二年七月廿七日(680年9月7日),春秋五十有五,追贈司徒并州大都督,陪葬獻陵諡號[1]

子嗣

7子:

  • 李晫,封永嘉王、復州刺史,犯禽獸之行,賜死於家。
  • 李皎,封武陽王
    • 李叢,以幼流死嶺表,葬南安,人號其冢為「天孫墓」。
  • 李昕,封任國公
  • 李晧,封義興郡公
  • 李炅,封廣平郡公,官澧州刺史,出繼鄧王李元裕,娶右屯衛將軍楊知慶女楊無量壽,有嫡子
  • 李晃,封鉅鹿郡公
  • 李暹

後來李元祥孫武陽郡王李堪繼嗣為澧國公,其為何人之子不詳。

傳記資料

  • 舊唐書》卷六十四 列傳第十四 江王元祥傳
  • 新唐書》卷七十九 列傳第四 江王元祥傳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