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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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祥(626年—680年9月7日),唐高祖李渊第二十子,母为杨素之女杨嫔(601年—657年)。

631年,封许王。637年,徙封江王、任苏州刺史、受实封八百户。649年、加增实封千户。唐高宗即位后,历任金州鄜州郑州刺史。李元祥性格贪婪、好搜集金宝,贪得无厌。与弟弟滕王李元婴、侄儿蒋王李恽、哥哥虢王李凤以贪欲暴虐闻名,王府官属都不愿做他们的下属,说:“宁向儋、崖、振、白(宁可流放儋州【今海南儋州】、崖州【今海南琼山】、振州【今海南三亚】、白州【今广西博白】),不事江、滕、蒋、虢。”元祥体态宽大,腰带相当于十个人的腰围,饭量相当于数人。当时韩王李元嘉、虢王李凤、魏王李泰都体态宽大,但都不及李元祥。李元祥还瞎了一个眼。据其墓志记载,李元祥逝世于调露二年七月廿七日(680年9月7日),春秋五十有五,追赠司徒并州大都督,陪葬献陵谥号[1]

子嗣

7子:

  • 李晫,封永嘉王、复州刺史,犯禽兽之行,赐死于家。
  • 李皎,封武阳王
    • 李丛,以幼流死岭表,葬南安,人号其冢为“天孙墓”。
  • 李昕,封任国公
  • 李晧,封义兴郡公
  • 李炅,封广平郡公,官澧州刺史,出继邓王李元裕,娶右屯卫将军杨知庆女杨无量寿,有嫡子
  • 李晃,封钜鹿郡公
  • 李暹

后来李元祥孙武阳郡王李堪继嗣为澧国公,其为何人之子不详。

传记资料

  • 旧唐书》卷六十四 列传第十四 江王元祥传
  • 新唐书》卷七十九 列传第四 江王元祥传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