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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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地區
 中國地區
1970年-2014年

面積 
• 
108,962平方公里(42,070平方英里)
歷史 
• 成立
1970年
• 廢除
2014年
前身
繼承
昌都專區
昌都市
今屬於昌都市

昌都地區西藏自治區的舊地區,為1970年至2014年間,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地級行政單位。

歷史

1970年,撤消昌都專區,設置昌都地區,地區駐昌都縣。昌都地區轄昌都、貢覺(駐莫洛)、左貢(駐亞中)、察隅(駐吉公)、洛隆(駐孜托)、丁青、波密(駐紮木)、江達、察雅(駐煙多)、芒康(駐嘎托)、八宿(駐白馬)、邊壩(駐東馬司)、類烏齊等13縣。[1]

2014年10月20日,經中國國務院批准,昌都地區撤銷,設立昌都市。 12月11日,昌都市正式掛牌成立,昌都地區走入歷史。[2][3]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