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廩(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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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廩,字可發,號兌嵎江西萬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乙丑進士,授行人。隆慶三年(1569年)擢拔為御史。出核陝西四鎮兵食,發見被隱佔的卒伍至數萬人[1]。萬曆六年十一月戊申朔,由提督四夷館太常寺少卿拔擢為南京太僕寺卿[2]。萬曆九年,為陝西巡撫。官至兵部右侍郎。著有《修業堂集》五卷。

家族

蕭乾元,曾以御史身份彈劾劉瑾,被廷杖下獄。父蕭倣,官至吏部尚書。

注釋

  1. 《明史》卷二二七《蕭廩傳》:蕭廩,字可發,萬安人。祖乾元,以御史劾劉瑾,廷杖下獄,終雲南副使。廩舉嘉靖末進士,授行人。隆慶三年擢御史。因地震,請加禮中宮。已,出核陝西四鎮兵食。斥將吏隱佔卒數萬人歸伍。固原州海剌都之地,密邇松山,為楚府牧地。廩言楚府封武昌,牧地在塞下,與寇接,王所收四五百金,而奸宄窟穴,弊甚大,宜諭使獻之朝廷。詔可。已,改巡茶馬。七苑牧地,養馬八千七百餘匹,而占地五萬五千三百頃有奇。廩但給萬二千二百餘頃,歲益課二萬。萬曆元年,巡按浙江。請祀建文朝忠臣十二人,從祀王守仁於文廟。尋擢太僕少卿,再遷南京太僕卿。九年,由光祿卿改右僉都御史,巡撫陝西。時方核天下隱田,大吏爭希張居正指增賦,廩令如額而止。境內回回部常群行拾麥穗,間或草竊,耀州以變告。廩撫諭之,戮數人,變遂定;令拾麥毋帶兵器,儕偶不得至十人。進右副都御史,移撫浙江。先以賞貢使,歲增造彩幣二千。廩請均之福建及徽、寧諸府,從之。已,請減上供織造,不許。遷工部右侍郎,召改刑部。進兵部左侍郎,以官卒。贈尚書。
    廩初從歐陽德、鄒守益游。制行醇謹,故所至有立。
  2. 《神宗實錄》卷八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