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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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求聞百科
羅馬市梵蒂岡聖彼得大教堂,用巴洛克表現莊嚴奢華感
典型的巴洛克天花板,大面積使用金色,全部畫滿人物不留白
吉安·洛倫佐·貝尼尼的雕塑聖德瑞莎的幻覺

巴洛克藝術簡稱巴洛克意大利語Barocco,英語:Baroque,法語:Baroque)是歐洲17世紀時的一種藝術風格,一開始是意大利戲劇的一種誇張表演技法,因為其營造張力、緊張、繁瑣、恢宏的效果俱佳,不久就在文學、舞蹈和音樂等其它領域被使用,這個風格在進入了彫塑、繪畫、建築領域之後在短時間內收穫了巨大的正面反響,並且成功反超原始的戲劇領域,成為現今巴洛克的代表。巴洛克風格明顯的作品全部都大量使用金色、浮誇裝飾、但又不喪失莊嚴肅穆之感,達到了華麗與內斂的平衡狀態,以法國的凡爾賽宮為其藝術巔峰。

巴洛克風格的流行與天主教會的積極鼓勵有關,1600年開始為了回應當時興起的宗教改革,教會以羅馬梵蒂岡為中心,在特倫托會議上官方規定藝術應當直接地、充滿感情地表達宗教主題,透過絢爛豪華的造型美、彫琢美、具象美來反擊以樸素簡單為主旨的基督新教勢力,以便達到拉攏信徒、增加人數的目的。隨後這門藝術風格在各個天主教國家開花結果,法蘭西王國路易十四尤其喜歡巴洛克,並把此藝術深深植入其宮廷禮儀之中,帶有前庭、大樓梯、豪華的會客室、藝術收藏室、和金葉窗花及欄杆的建築被創造出來,這引當時歐洲君王和貴族的極大羨慕,成功讓觀看者為之傾倒,即使在基督新教東正教的國家,巴洛克宮殿也被一座又一座的興建起來。在啟蒙運動時期,巴洛克更是升級為了一種表達勝利、權威、控制人心的手段,它極其有效的彰顯出擁有者本身的美好,這種炫耀型功能至今仍然在各國富豪的別墅中被大量使用。

詞源

巴洛克一詞的來源有很多不同的說法。一說來自葡萄牙語西班牙語,意思是不規則(變形)的珠子。作為形容詞,此字有「俗麗凌亂」之意。歐洲人最初用這個詞指「缺乏古典主義均衡特性的作品」;又一說它來自意大利語,有奇特、古怪或推論上錯誤的含義。但實際上最初的來源並無法確定[1]。總的來說它原是18世紀崇尚古典藝術的人們,對17世紀不同於文藝復興風格的一個帶貶義的稱呼,現今這個詞已失去了原有的貶義,僅指17世紀風行於歐洲的一種藝術風格。

雖然「巴洛克」直指缺乏古典均衡性的藝術作品,但其實巴洛克藝術家,與文藝復興的前輩相同,都很重視設計和效果的整體統一性,巴洛克風格以強調「運動」與「轉變」為特點,尤其是身體和情緒方面的,同時,巴洛克也是對矯飾主義的一種反動。

在歐洲文化史中,「巴洛克」慣指的時間是17世紀以及18世紀上半葉(約1600年-1750年),但年份並不代表絕對的藝術風格,特別是建築與音樂。這一時期,上接文藝復興(1452年-1600年),下接新古典主義浪漫時期

歐洲文化「除舊佈新」,在各方面都有重大的改變與成就。資產階級興起,君主政治漸獨立於宗教之外(但民主思想萌芽)。科學在伽利略牛頓等人的開創下展開。藝術上趨勢是「世俗化」,精力充沛,勇於創新,甚至好大喜功。文藝上的名家如莎士比亞塞萬提斯;繪畫上有魯本斯倫勃朗等,影響都極深遠。也在這時期,歐洲向外擴張殖民,漸漸佔據了世界文明的中心。

繪畫

老揚·勃魯蓋爾魯本斯所畫的《伊甸園與亞當的墮落》

巴洛克畫家的典型代表是法蘭德斯的魯本斯、荷蘭的維梅爾林布蘭,西班牙的委拉斯蓋茲、英國的凡·戴克、意大利的貝尼尼卡拉瓦喬以及法國的喬治·德·拉·圖爾等。他們的畫作人體動勢生動大膽,色彩明快,強調光影變化,比文藝復興時代畫家還要更強調人文意識。

魯本斯的宗教畫人體姿勢動作激烈,色彩鮮明;倫勃朗的畫作如同在舞台上,人物面部處於高光部位,與周圍的陰影有強烈的對比;委拉斯開茲的作品如《宮女》也曾經對後期浪漫主義畫派畫家產生很大的影響。

音樂

作為一門難以形狀的藝術領域,如同文藝復興的音樂落後於繪畫與建築,巴洛克的音樂也落後當時代其他藝術領域有50~70年的時間。若要說到發展成熟的階段,不把時間拉到十八世紀初是不可能的,但即便發展較遲,極盛時期的藝術成就也絕不亞於其他領域。代表人物有義大利的維瓦第(1678~1741)、英籍德裔的韓德爾(1685~1759)、德國的巴赫(1685~1750)。

建築

維拉諾宮

建築造形方面利用不規則的波浪狀曲線和反曲線的形式賦予建築元素以動感的理念,是所有巴洛克藝術最重要的特徵。巴洛克建築不再崇尚那種含蓄的邏輯性,而是追求令人感到意外的、如戲劇般的效果。

代表建築

裝飾藝術

巴洛克風格裝飾以烘托宏偉、生動、熱情、奔放的藝術效果為目的 巴洛克家具利用多變的曲面,採用花樣繁多的裝飾,作大面積的雕刻、金箔貼面、描金塗漆處理,並在坐臥類家具上大量應用面料包覆。

參考文獻

  1. OED Online. Accessed 6 June 2008.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