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是美国的录音作品,且鉴于该作品首次发布时间早于1924年1月1日,于《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在中国生效之日(1992年10月15日)已在美利坚合众国进入公有领域(根据美国法典第17编第1401节);因此,根据《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本作品在中国处于公有领域。
本文件是美国的录音作品,且鉴于该作品首次发布时间早于1924年1月1日,于《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在中国生效之日(1992年10月15日)已在美利坚合众国进入公有领域(根据美国法典第17编第1401节);因此,根据《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本作品在中国处于公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