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宗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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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宗武
大明 湖广布政使司参议
籍贯江西吉安府泰和县
字号字身之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隆庆五年辛未科进士

龙宗武(?—?),字身之,江西吉安府泰和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江西乡试第六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辛未科进士[1][2]。历官太平府同知。张居正夺情视事,宁国诸生吴仕期意欲上书谏言,龙宗武闻讯阻挠,并将仕期下狱折磨而死。张居正死后,仕期之妻诉讼其冤,龙宗武已升湖广参议,因此落职[3],遣戍粤东[4]

家族

曾祖父龙孔时;祖父龙公宽;父龙天爵。嫡母严氏;生母王氏[5]

参考文献

  1.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明史·卷227》:初,张居正不奔丧,宁国诸生吴仕期欲上书谏。未发,太平同知龙宗武告之操江胡 槚以闻于居正。会有伪为海瑞劾居正疏者,播之邸抄。宗武意仕期,遂置狱,搒掠七日而卒。居正死,仕期妻讼冤,维城疏言状。槚已擢刑部侍郎,宗武湖广参议,皆落职戍边,天下快之。
  4. 《万历野获编·卷22》:问官为太平府江防同知龙宗武,素与沈善,力辨于胡中丞不能得。胡乃先请江陵,云即露章发其事,江陵惧株连不可解,回柬有 “姑毙杖下”之语,胡遂命尽之狱中,沈始得免。后吴妻贡氏声冤,胡戍贵州,龙时已自湖广参政罢归,亦论戍粤东。先是仕期死时,即有议龙者,沈感其曲全,逢人即明其不然,且屡向当路白其冤。会先病卒,事不得雪,龙竟老于伍,今尚在。龙与罗匡湖给事为姻家,与邹南皋吏部亦厚善。两公俱正人,非肯滥交者。
  5.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五年辛未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