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若赓(16世纪—17世纪),字德成。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宁波府鄞县人。
生平
隆庆五年(1571年)辛未科第二甲第二十名进士出身,官至临江府(今江西省清江县西临江镇)知府,有乡下人提四只鹅上市赶集,因有事寄存在客店中,后来店主抵赖说:“群鹅我鹅耳”,乡下人一状告上衙门。钱若赓从鹅粪中判断鹅是乡下养大的,于是店主认罪。
于礼部任职期间,因选妃事得罪明神宗,神宗深恨之。后有御史揣摩上意,弹劾若赓对盗匪用刑严酷,是为酷吏。神宗欲以此罪杀之,将其下诏狱,群臣论救,下狱时其子钱敬忠年仅一岁,长达三十七年之久,终不得释。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钱敬忠上疏:“臣父三十七年之中……气血尽衰……脓血淋漓,四肢臃肿,疮毒满身,更患脚瘤,步立俱废。耳既无闻,目既无见,手不能运,足不能行,喉中尚稍有气,谓之未死,实与死一间耳”[1],神宗朱翊钧同情敬忠,下旨说:“汝不负父,将来必不负朕。”终于将若赓释放。
天启二年(1622年)敬忠中进士。
家庭及关连
注释
- ↑ 全祖望《钱敬忠公神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