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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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虞龙(17世纪—1647年5月7日),汝纳广东肇庆府高要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黄虞龙年轻时曾建议在县内官窦凿开横桐筑堤,以备旱灾,到天启四年(1624年)中广东乡试解元崇祯十三年(1640年)赐特用出身[2],获授清平知县苗族叛乱时内抚外御,擢任黄平知州永历元年(1647年)四月,土匪蓝二带领清朝军队攻陷湄潭和黄平,黄虞龙和致仕昌平知州张问德一同被杀[3],州内生员司克文为其收葬尸体,打算入学宫旁边,不久他的家人取回尸体回乡,乾隆四十年(1775年)赐节愍,入祀忠义祠[1]

引用

  1. 1.0 1.1 道光《高要县志·卷二十·列传一》:黄虞龙,字汝纳 采访册 ,天启四年乡试第一,崇祯十三年特赐进士,授清平知县,直苗乱,虞龙内抚外御、备极劳瘁,擢黄平知州,土贼蓝二陷城死 《贵州通志》 ,时大清顺治四年四月四日也。州生员司克文者身入寇穴收其尸,议葬学宫之侧,后家人以丧归。虞龙乡居时,建议凿横桐堤官窦以节旱潦,至今一方食其利 采访册 ,乾隆四十年赐谥节愍,祀忠义祠 《胜朝殉节诸臣录》
  2. 道光《高要县志·卷十六·选举录一》:特用进士 黄虞龙 崇祯十五【十三】年,诏官黄平知州,死节,各志作青【清】平知县,只就其前官录之耳……举人……黄虞龙 天启四年解元
  3. 钱海岳《南明史》·卷六十八·列传第四十四:(永历元年)四月,土贼蓝二等引清兵陷湄潭、黄平,杀黄虞龙、张问德,围平越。……虞龙,字汝纳,崇祯十三年特用。授清平知县,以平苗乱,迁黄平知州。

参考文献

  • 道光《高要县志》·卷十六·选举录一
  • 道光《高要县志》·卷二十·列传一
  • 钱海岳南明史》·卷六十八·列传第四十四
官衔
前任:
韩洪鼎
明朝清平县知县
崇祯年间
继任:
莫如龙
前任:
朱统鑏
明朝黄平州知州
崇祯年间-1647年
继任:
欧阳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