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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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超英(1958年11月),男,汉族,河北蠡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系图像处理模式识别专业毕业,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计算机科学系硕士研究生。

生平

1975年11月参加工作,任河北省徐水县城关公社城内大队知青。1978年1月,在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系电器专业学习。1982年1月,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七研究院第七〇七研究所七室技术干部。1986年9月,在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读硕士研究生。1988年11月,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七研究院第七〇七研究所一室专业组组长、主任助理、高级工程师。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3月,任十室副主任。1995年3月,任第七〇七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兼十室副主任。1995年12月,任第七〇七研究所副所长。1998年9月,任第七〇七研究所所长。

1999年10月,任天津市科委主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第七〇七研究所所长。2000年8月,任中共天津市委科技工委书记、市科委主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第七〇七研究所所长。2002年4月,任中共天津市委科技工委书记、市科委主任。2002年12月,任中共天津市委常委、科技工委书记、市科委主任。2003年2月,任天津市委常委、教育卫生工委书记、科技工委书记。2007年6月,当选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1]

2009年5月,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2]。2012年12月,任中共辽宁省委常委、秘书长[3]

2014年8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4]。2016年11月,当选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5][6][7]。2016年12月,不再担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8]

2017年1月,任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9]

2018年3月,转任中共中央纪委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组组长、党委委员。2022年9月,担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0][11][12]。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免去卢希、白少康、陈超英、姜信治、凌激、崔鹏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13]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中国共产党党徽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邓修明
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
2017年1月-
现任
前任:
臧胜业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2014年8月-2016年12月
继任:
梁惠玲
前任:
周忠轩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员会秘书长
2012年12月-2014年8月
继任:
谭作钧
前任: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员会科技工委书记
2000年8月-2009年5月
继任:
李家俊
前任:
邢元敏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员会教卫工委书记
2003年2月-2009年5月
继任:
苟利军
(教育工委书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梁肃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1999年10月-2003年2月
继任:
李家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