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 南直隶镇江府丹徒县知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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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河南省河南府灵宝县 |
出生 | 万历四年(1576年)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杜氏、王氏 |
亲属 | |
曾祖荆瑞,祖荆宾,父荆辙,母索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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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时荐(1576年—?年),字伯鹗,号延卿,河南省河南府灵宝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河南乡试第一名举人。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进士。观政兵部,随后授南直隶镇江府丹徒县知县。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考察不合格,左迁陕西布政司检校,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任乡试同考官,次年升湖广岳州府推官,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因事被论,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致仕。[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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