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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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钦相
大明 福建巡抚
籍贯江西抚州府临川县
出生万历八年(1580年)十月初五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聂氏(封孺人)
亲属
曾祖朱源正,祖朱伯鹗,父朱邦喜,母吴氏(赠孺人);前母童氏
出身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进士

朱钦相(1580年—?年),字懋忠,号如容,江西抚州府临川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第三甲第六十六名进士[1]。初授浙江嘉兴府平湖县知县,丁母忧,四十四年丙辰补广东南海县知县。擢拜吏科给事中,升户科都给事中。天启初年,侯震旸客氏,钦相抗疏继之,熹宗怒,放归。后被重新启用为太仆寺少卿[2]。天启五年(1625年),出任福建巡抚,任内讨伐海贼蔡三、钟六等有功。不久,因忤逆魏忠贤而被除名。[3]明史》有传。

注释

  1.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齿录》:民籍,治《诗经》,年三十岁中式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六十六名进士。庚辰十月初五日生,行一,曾祖朱源正;祖朱伯鹗;父朱邦喜,戊子举人浙江嘉兴府同□□□□大夫;母吴氏(赠孺人);前母童氏。永感下,妻聂氏(封孺人),兄钦聘;钦诏(庠生);钦聪,弟钦睿(庠生);钦选(庠生),子斯绳(庠生);斯纯(庠生)。由选贡生中式庚子乡试四十名举人会试中式三十三名。授工部观政,授浙江嘉兴府平湖县知县,丁忧,丙辰□广东南海知县。
  2. 《明憙宗实录》:天启四年三月,户科都给事中朱钦相为太仆少卿。
  3. 《重纂福建通志·卷百二十九·明宦绩》页八:“朱钦相,泰兴人。万历庚戌进士。天启间巡抚福建,讨贼蔡三、钟六等有功。以忤魏忠贤除名。”
  • 明史·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同治)孙尔准等. 《重修福建通志》
官衔
前任:
南居益
福建巡抚
天启五年(1625年)上任
继任:
朱一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