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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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性行动(英语:Affirmative action),又称为优惠性差别待遇积极平权措施平权法案矫正歧视措施等,是指防止对肤色种族宗教性别国族出身[1]少数群体弱势群体歧视的一种手段,将这些群体给予优待来消除歧视,从而达到各族群享有平等的权利。

平权行动主要集中于就业教育工程承包医疗方案,如入学的种族配额及选举的性别配额等,借此减少歧视及避免少数族群在就业和教育上受到不公平对待。但这种措施也时常引起逆向歧视等争议。

起源

“肯定性行动”一词最早在美国使用。

它最早出现在1961年3月6日,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签署第10925号行政命令,用来照顾少数族裔和弱势群体的优惠措施。

1965年,林登·约翰逊总统颁布行政命令11246,标志着“肯定性行动”正式出台。要求国防工程承包商雇佣工人时,不得考虑种族宗教信仰籍贯

1967年,约翰逊总统又发布行政命令11375,将性别歧视也纳入“肯定性行动”范畴。在其他国家也有相应的措施,例如印第安人的保留地,英国的积极差别待遇,并在加拿大的就业平等。

参见

参考文献

  1. Executive Order 11246--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The Federal Register. [5/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