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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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坤(1772年—1835年),字静之,号厚山顺天府涿州(今河北省涿州市)人,清朝官员。

生平

卢坤在嘉庆四年(1799年)中进士,殿试位居第三甲第一百四十名。改翰林院庶吉士。历任兵部主事,升员外郎、郎中,外放广东惠潮嘉道、山东兖沂曹济道,升湖北按察使、甘肃布政使。道光二年八月初七,由甘肃布政使升任广西巡抚。道光二年九月二十九(1822年11月12日),调任陕西巡抚[1]。历改山东、山西、广东巡抚,升湖广总督,官至两广总督等职。是律劳卑事件的中方当事人。道光十五年(1835年)8月4日,病逝于广州任所,享年64岁。卒赠太子太师、兵部尚书,谥敏肃。

著作

《秦疆治略》、《广东海防汇览》。

参考文献

官衔
前任:
赵慎畛
清朝广西巡抚
道光二年八月初七 - 道光二年九月二十九
1822年9月21日 - 1822年11月12日
继任:
成格
前任:
李鸿宾
两广总督
任职期间:1832年9月14日-1835年10月15日
继任:
邓廷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