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兆安(1959年—),浙江慈溪人,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海地区代表[1]、上海社会科学院副院长[2]。
生平
毕业于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学专业,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担任民建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2008年起担任全国人大代表[3]。2013年,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4]。2018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5][6][7][8]。
参考文献
- ↑ 新华网.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新华网. [2014-01-07].
- ↑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科院副院长张兆安: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将成为跨区域制度创新“样板间”
-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张兆安.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张兆安. 全国人大网. [2013-03-28].
- ↑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中新网. 中国新闻网. [2021-02-19].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光明网. 2018-02-25 [2021-02-19] (中文).
-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2980名). 澎湃新闻-The Paper. [2021-02-19] (中文).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中国网. 2018-02-25 [2021-02-19]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