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汝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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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汝训
大明 工部左侍郎
籍贯山东东昌府聊城县
字号字师古,号泓阳
谥号恭介
出生嘉靖三十年(1551年)
逝世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
出身
  • 山东乡试第十九名
  • 隆庆五年辛未科同进士出身

王汝训(1551年—1610年),字师古,号泓阳山东聊城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隆庆辛未进士,万历间官至工部左侍郎

生平

隆庆五年(1571年)三甲第九十六名进士[1][2]。除元城县知县。万历五年(1577年)升刑部主事,改兵部主事,累迁光禄少卿。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升任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次年进右副都御史,巡抚浙江,得罪权贵,革职。[3]

家居十五年,出任南京刑部右侍郎,改工部侍郎,署部事。卒赠工部尚书,谥恭介[4]。《明史》有传。

著作

纂《东昌府志》二十二卷[5]。有疏草二卷。

家族

曾祖父王钊;祖父王奎;父王藩。嫡母刘氏;生母曾氏[6]

参考文献

  1.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明史·卷235》:王汝训,字古师,聊城人。隆庆五年进士。除元城知县。万历初,入为刑部主事。改兵部,累迁光禄少卿。吏科都给事中海宁陈与郊者,大学士王锡爵门生,又附申时行,恣甚。汝训抗疏数其罪,言:“与郊今日荐巡抚,明日荐监司。每疏一出,受贿狼籍。部曹吴正志一发其奸,身投荒侥。吏部尚书杨巍亦尝语侍郎赵焕,谓为小人。乞速罢谴。且科道以言为职,乃默默者显,谔谔者绌。直犯乘舆,屡荷优容。稍涉当途,旋遭摈斥。言官不难于批鳞,而难于借剑,此何为也?天下惟公足以服人。今言者不论是非,被言者不论邪正,模棱两可,曲事调停,而曰务存大体。是惩议论之纷纭,而反致政体之决裂也。乞特敕吏部,自后迁转科道,毋恶异喜同,毋好谀丑正。”是时,巍以政府故,方厚与郊。闻汝训言引己且刺之,大恚,言:“臣未尝诋与郊。汝训以寺臣攻言路,正决裂政体之大者。”乃调汝训南京。顷之,御史王明复劾与郊,并及巍,诏夺明俸,擢与郊太常少卿。都人为之语曰:“欲京堂,须弹章。”与郊寻以忧去。后御史张应扬追劾其交通文选郎刘希孟,考选纳贿,并免官。未几,其子杀人论死,与郊悒悒卒。
    汝训入为太常少卿。孟秋飨庙,帝不亲行。汝训极谏。帝愠甚,以其言直,不罪也。寻进太仆卿,调光禄。汝训先为少卿,寺中岁费二十万,至是滥增四万有奇。汝训据《会典》,请尽裁内府冗食,不许。
    二十二年,改左佥都御史。旋进右副都御史,巡抚浙江。汝训性清介,方严疾恶。巡按御史南昌彭应参亦雅以强直名,相与力锄豪右。乌程故尚书董份、祭酒范应期里居不法,汝训将绳之。适应参行部至,应期怨家千人遮道陈牒。应参持之急,檄乌程知县张应望按之。应期自缢死,其妻吴氏诣阙诉冤。帝命逮应参、应望诏狱,革汝训职,诘吏部都察院任用非人。尚书孙丕扬、都御史衷贞吉等引罪,且论救。帝意未释,谪救应参者给事中乔胤等于外。言官讼汝训、应参,亦及胤,帝愈怒。疏入,辄重胤谴,至除名,而谪应望戍烟瘴,应参为民。
  4. 《明史·卷235》:汝训家居十五年,起南京刑部右侍郎。召改工部,署部事。初,矿税兴,以助大工为名。后悉输内帑,不以供营缮。而四方采木之需多至千万,费益不訾。汝训屡请发帑佐工,皆不报。在部岁余,力清夙弊。中官请乞,辄执奏不予,节冗费数万。卒,赠工部尚书,谥恭介。
  5. (明万历)《东昌府志》二十二卷,王命爵李士登修,王汝训纂
  6.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五年辛未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