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栋梁(195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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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天津市常务副市长的杨栋梁在联合国天津气候变化大会发言

杨栋梁(1954年1月),男,河北青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企业管理系专科毕业,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法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

生平

杨栋梁早年是石油工人,1972年在大港油田钻井一部工作。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至1975年,参与了“华北石油会战”,历任钻井一部工人、副指导员、指导员,一大队副教导员,钻井一部政治处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勘探三部党委副书记、兼政治处主任,成为一名党工干部。

1983年,出任华北石油管理局党委副书记。1987年完成大专课程后,调中原油田工作,历任中原石油勘探局钻井一公司党委书记、经理,中原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1994年,出任天津联合化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996年,杨栋梁离开石油化工系统,出任天津市经委副主任,开始从政之路。此后历任天津市机电工业总公司党委书记,市委工业工委副书记、兼市经委主任;2001年升任天津市副市长;2005年12月,任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兼市国资委主任;2007年6月,当选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1]。2007年12月,晋升天津市常务副市长。2012年5月,接替骆琳,出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2]

落马被查

2015年8月1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宣布杨栋梁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3]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杨栋梁还曾带工作组赴现场指挥救援[4]。甚至被查前一天的8月17日晚上,杨栋梁还在天津参加国务院工作组和天津抢险救援指挥部联席会议。据媒体报道,出任安监总局局长之前,杨栋梁已在天津工作了18年,其中的11年任天津市副市长。最终以天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身份上调安监总局。天津滨海新区的多个大项目,特别是大石化项目,当初能落地都跟杨的努力有关,很多都是其“亲自跑下来的”。天津、石化、安全生产,每一条都跟杨栋梁密切相关。一位天津纪检系统人士透露,杨这个人私心很重,在当天津副市长的时候,就有很多人举报他,不乏天津的一些老领导老同志,是典型的带病提拔。对杨的秘密调查已有半年之多,爆炸这个事只是“契机”[5]。杨栋梁儿子、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思想政治部总经理杨晖,亦被有关部门带走接受调查[6]

10月16日,中纪委通报杨栋梁被双开,移送司法机关[7]

2016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杨栋梁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杨栋梁利用担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8]

2017年2月2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杨栋梁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0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贪污所得财物依法返还被害单位。杨栋梁当庭表示不上诉[9]

评价

天津市原副市长皮黔生曾不点名批评杨栋梁“国资委的一些领导,自我感觉良好,认为他们比企业家还懂市场,还懂经济,简直是笑话……有些领导,自己在企业时,把企业搞得连年亏损,后来进到政府,却成了企业的婆婆,要对别人指手画脚。他在其它地方想怎么弄是他的事,但在滨海新区,绝不能任由某些人胡来。”[10]

相关人物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骆琳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2012年5月-2015年8月
继任:
杨焕宁
前任:
黄兴国
天津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2007年12月-2012年5月
继任:
崔津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