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唐(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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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盛唐(?—?),名,字盛唐以字行云南马龙州人,官至四川松茂道道尹,清朝官员。子李敬跻

生平

李盛唐为雍正八年(1730年)庚戌科三甲进士,因考取后,日者建议他改名,否则会遭受流放之苦,且读《史记》有荀卿言“物禁太盛”,故改名“李唐”,以盛唐为字[1]。为人刚正不阿,远离同僚们的癖好,行为恭敬,恩惠百姓,如君子一般,因此掌权弄势的官员大多忌恨他[2]

但是在松茂道任上,李盛唐依然因部属有罪而被株连,被发配黑龙江卜魁(今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魁距云南一万四千,但子李敬跻苦孝,前去探视三次。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李敬跻考中进士,授福建将乐县知县,准备花钱为李盛唐赎罪,希望让李盛唐还乡。结果李盛唐在戍所病故,敬跻因而积哀成病,终日啼哭,不久即卒。李敬跻以孝行入《清史稿》之孝义传[3]

参考资料

  1. 《云南孝义编》:盛唐见日者,日者称其名有远流之弊,笑之,不之信,后因读《李斯传》,荀卿言“物禁太盛”,而觉是之言,再谒日者,竟亡所在矣,遂名“唐”,“盛唐”以为字。
  2. 《续修马龙县志》:李盛唐守正不阿,同寅之尚辄疏之,恭以行己,惠以养民,俨然君子也,故权佞多忌公。
  3. 《清史稿·列传二百八十五·孝义二》:李敬跻,字翼兹,云南马龙州人。父盛唐,雍正八年进士,官四川松茂道,以所部有罪,坐监临官,戍卜魁。卜魁距云南万四千里,敬跻三往省。尝遇暴水,丧其仆、马,徒步行,路人哀之,与之食,导使诣盛唐,盛唐辄令还侍祖母,迫使归。敬跻成乾隆二十二年进士,授福建将乐知县,计赎盛唐还。盛唐死戍所,敬跻遂发病,日呜呜而啼,未几,亦死。
    卜魁有范杰者,与盛唐善,盛唐倚以居二十年,至是归其丧。闽人吴阿玉尝欲从敬跻之官,盛唐丧过京师,吴为送还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