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 通议大夫南京户部右侍郎 | |
---|---|
籍贯 | 直隶徽州府歙县民籍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定之,号采山 |
出生 | 正德十二年(1517年) 直隶歙县 |
逝世 | 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 直隶歙县 |
出身 | |
| |
经历 | |
| |
著作 | |
| |
方弘静(1517年12月1日—1611年10月16日[1]),字定之,号采山,直隶徽州府歙县(今安徽歙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庚戌进士,官至南京户部右侍郎。
生平
应天府乡试第十名。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会试第十四名,登进士第二甲第八名[2][3]。任东平州知州,视学粤西,不久转江藩使者,治严嵩父子狱, 有所波连。累官南京户部右侍郎,奉使入浙,抵御倭寇进犯。[4][5]
著作
工诗,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与王寅等结天都社。有《素园存稿》。
家族
曾祖方茂富;祖父方泰孙;父方虎看,母胡氏、继母郑氏[6]。
参考文献
- ↑ 《通议大夫南京户部右侍郎方公墓志铭》,叶向高,《苍霞续草·卷十一》:乃以万历辛亥年九月十一日逝,其生在正德丁丑年十一月十八日。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 ,118:方弘静,字定之,号釆山,歙人。嘉靖二十九年进士 ,官至南京户部右侍郎,奉使入浙,击水寨寇,论功当叙,中蜚语归,万历三十九年卒,年九十五。有素园存稿。
- ↑ 《江南通志》:方弘静,字定之,歙人。嘉靖庚戌进士,任东平州,视学粤西,寻转江藩使者,治严嵩父子狱,有所波连。讼言白之,既持节入浙,时方苛剔滥费。弘静疏言:去冗不如增备,增备不能惜费。因大修艨艟,会诸将,急击寇, 覆其水寨, 论功当超叙, 中蜚语归。卒赠工部尚书。”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殿试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