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支敦士登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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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支敦士登国旗
类别民用旗(陆)、政府旗(陆)
比例3:5
启用日期1937年6月24日
(1982年7月10日曾作修改)
形式由两条分别为蓝色和红色的横条组成,而左上方则有一个金色皇冠。

列支敦士登国旗(德语:Flagge Liechtensteins)由两条分别为蓝色以及红色的横条组成,而左上方则有一个金色王冠。该旗在1921年正式纳入当地宪法和采用,并自此成为列支敦士登的官方旗帜。

历史

列支敦士登于1719年成为神圣罗马帝国内的一个亲王国,并随后在1866年完全取得独立。这段时期该国国旗是由同样于国徽上使用的红色和金色组成,但后来却改为当地御林军的军服颜色红色以及蓝色,而这两种颜色则由约瑟夫·文策尔一世大公在1764年首次采用。[1]

1921年10月,列支敦士登新宪法完成制定并公布,[1][2]使原本使用中的红蓝两色旗帜正式得到“官方地位”[1]。15年后,由于该国政府于1936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上发现自己的国旗颜色与海地国旗相同,所以列支敦士登便决定在旗帜左上方加上该国大公的皇冠[1][3][4],并于1937年6月24日正式生效[5]。该国政府认为这样的做法除了可以跟海地国旗作出区分外,也能够彰显列支敦士登的亲王国地位[3][5]

国旗格式

列支敦士登国旗的设计格式样本。

象征意义

列支敦士登国旗中的蓝色代表天空,红色间接提到当地各个家庭在晚上燃点的炉火[1],而左上方的王冠则象征“人民与其大公的团结”[1]。另一方面,皇冠上的颜色于各类文献之中有着不同的理解,其中世界概况以及路透社把其描述为金色[3][4],而其他资料如威特内·史密夫(Whitney Smith)在大英百科全书中则主张它实际上是黄色[1][5]

历代国旗

政府旗帜

参考文献

  1. 1.0 1.1 1.2 1.3 1.4 1.5 1.6 Smith, Whitney. Flag of Liechtenstein. 大英百科全書. 大英百科全书公司. [2015年8月5日] (英语).  需要付费订阅
  2. History of Liechtenstein. Lonely Planet. [2015年8月5日] (英语). 
  3. 3.0 3.1 3.2 Liechtenstein. The World Factbook. 中央情报局. [2015年8月5日] (英语). 
  4. 4.0 4.1 Rainey, Venetia. Flag bearing: a potted history. 路透社. 2012年7月24日 [2015年8月5日] (英语). 
  5. 5.0 5.1 5.2 Kindersley, Dorling. Complete Flags of the World. Dorling Kindersley Ltd. 2008年11月3日: 第148页. ISBN 9781405338615 (英语).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