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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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庆祝集体化十周年
关于农业合作化的问题展示

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英语:socialist transformation of ownership of the means of production[1]),或称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3年至1956年对生产资料所有制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主要包括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合称为“三大改造”,其目的是改变生产关系的性质。

1956年底三大改造基本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为中国已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制度(经济方面)在中国基本建立。

过程

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又叫“农业合作化运动”,仿照苏联建立合作社。从1951年12月开始,中共中央颁发了一系列的决议,规定了中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农业合作化运动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49年10月至1953年,以办“互助组”为主,同时试办初级形式的农业合作社;第二阶段是1954年至1955年上半年,在全中国普遍建立和发展“初级社”;[2]1955年中,中共党内对于推动合作化的速度应该减缓还是加速出现分歧,最后实行了毛泽东加速推动的政策[3][4][5];第三个阶段是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底,也是推动农业合作化最快的时期。到1956年底,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在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三阶段后基本完成,全国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96.3%。[2]

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3年11月开始至1956年底结束,全国90%以上的手工业者加入了合作社。

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4年至1956年底全面进行。中共对之采取了“和平赎买”的政策,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逐步将其改造成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而且“将所有制改造与人的改造相结合,努力使剥削者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评价

多数中西学者认为:农业合作化削弱了民的生产动力;村官僚管理与非市场方法扭曲了资源分配,抑制了生产力的提高;追求粮食自给自足阻碍了村走向分工与互相交换。最重要的是,农业在全国的投资中比重偏低。[6]

林毅夫博弈论分析,认为农业合作化于1958年秋从自愿变成强制,原先的重复博弈变成单次博弈,造成三年困难时期的农业产量下降。[7]

参见

参考文献

  1. 薛暮桥. China's Socialist Economy (translated from 《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研究》) (PDF). 北京:外文出版社. 1981年. 
  2. 2.0 2.1 农业合作化运动. 新华网. [2015-05-19]. 
  3. David Curtis Wright. The History of China: Second Edition. ABC-CLIO. 2011-05-18: 153. ISBN 978-0-313-37749-5. 
  4. J. Barton Starr.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 Its Birth, Growth, and Influence in Asia.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1988-09-01: 213. ISBN 978-962-209-201-3. 
  5. 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決议草案的说明. 人民网. 1955年10月4日 [2015年5月19日]. 
  6. Y. Y. Kueh. China's New Industrialization Strategy: Was Chairman Mao Really Necessary?. Edward Elgar Publishing. 2008-01-01: 116. ISBN 978-1-84844-140-8. 
  7. Justin Yifu Lin. Collectivization and China's Agricultural Crisis in 1959-1961.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Dec 1990, 98 (6): 1228–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