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金朝行政区划

模板页面
BXHS-bot留言 | 贡献2023年3月7日 (二) 00:45的版本 (机器人:修正重定向)
(差异) ←上一版本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版本→ (差异)

使用方法

本模板会自动把引用它的页面加入分类。引用本模板时使用下列语法,可以避免加入分类:(注意nocat必须为英文小写)

{{金朝行政区划|noc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