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札薩克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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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清朝行政區劃(紅色部分為內蒙古)

內札薩克蒙古滿語ᡩᠣᡵᡤ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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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麟德dorgi jasak monggo)或內札薩克,後簡稱為「內蒙古」,指歸附清朝較早的漠南蒙古各旗札薩克[1],地位在外札薩克之上,屬於外藩蒙古乾隆以後,內札薩克分為二十四部,四十九,由理藩院旗籍清吏司王會清吏司管理。內蒙古一詞即源自內札薩克蒙古。清朝後期,內蒙古成為內札薩克四十九旗的正式稱呼。

歷史

居住於大漠(戈壁沙漠)以南的蒙古族為漠南蒙古。歷史上直至13世紀中葉,漠南仍為漢族聚居地[2],之後方成為蒙古族聚居地。在理藩院則例中,「漠南蒙古」一名一直在官書中使用,與「漠北蒙古」(喀爾喀蒙古)相對,其居住地域大概為今中國內蒙古自治區。 元朝末年農民起義,明朝建立,元朝殘餘勢力退至長城以北,史稱北元。北元後分裂成許多部落。察哈爾部為漠南蒙古中一支顯赫的部落,末代蒙古大汗林丹汗即在此。 後金甫興起時,與察哈爾部交戰,林丹汗兵敗後逃亡,其子額哲於1635年向後金皇太極投降,並獻出當年元朝末代皇帝元順帝帶走的傳國璽。漠南蒙古遂被併入後金(後為清朝)版圖,是為內札薩克蒙古。

盟、部、旗

內札薩克蒙古原分為二十五部,編為五十一旗。康熙年間,歸化城土默特左右翼二旗改為內屬,置歸化城副都統。乾隆以後,內蒙古共二十四部,四十九旗,設六盟:

貢道

  • 山海關入貢[1]
    • 科爾沁、扎賚特、杜爾伯特、郭爾羅斯四部
  • 喜峰口入貢:
    • 阿魯科爾沁、扎魯特、喀爾喀左翼、喀喇沁、土默特、奈曼、敖漢、翁牛特八部
  • 獨石口入貢:
    • 巴林、克什克騰、浩齊特、烏珠穆沁四部及阿巴噶左翼旗、阿巴哈納爾左翼旗
  • 張家口入貢:
    • 蘇尼特、四子部落、喀爾喀右翼、茂明安四部及阿巴噶右翼旗、阿巴哈納爾右翼旗
  • 殺虎口入貢:
    • 歸化城土默特、烏喇特、鄂爾多斯三部

設官

內札薩克所置官吏主要有:

  • 盟長、副盟長,每盟各置一人,於該盟所屬札薩克、閒散王公內簡選。
  • 札薩克(扎薩克),即旗長,每旗一人,掌管一旗政令,一般可以世襲。
  • 協理台吉,每旗二人或四人,協助札薩克辦理旗務。
  • 管旗章京,每旗一人;副章京每旗二人。
  • 參領,每六佐領置一參領。
  • 佐領,每蘇木(「佐」)設佐領一人(也有例外),相當於鄉長。
  • 驍騎校,每蘇木一人。
  • 什長,每十戶設一什長。

封爵

內札薩克之爵位札薩克和碩親王札薩克多羅郡王札薩克多羅貝勒札薩克固山貝子、札薩克鎮國公、札薩克輔國公、札薩克台吉(一至四等)、塔布囊(一至四等)。

領兵

內札薩克各旗蒙古兵由本旗札薩克及其所屬盟長統領,「蓋內札薩克多從龍功臣,而遊牧之地悉附近盛京、直隸、山西、陝西一帶,與外札薩克之後來歸附、遠在漠北者有別。」[3]

參考文獻

引用

  1. 1.0 1.1 嘉慶《一統志》外藩蒙古統部:「本朝龍興,蒙古科爾沁部率先歸附,及既滅察哈爾,諸部相繼來降。於是正其疆界,悉遵約束。有大征伐,並帥師以從。及定鼎後,錫以爵祿,俾得世及。每歲朝貢以時,奔走率職惟謹,設理藩院以統之。蓋奉正朔、隸版圖者,部落二十有五,為旗五十有一,並同內八旗。……是為內札薩克蒙古。」
  2. 《元史卷四·本紀第四·世祖一》歲辛亥,六月,憲宗即位,同母弟惟帝最長且賢,故憲宗盡屬以漢地軍國庶事,遂南駐爪忽都之地。
  3. 清史稿》卷七十八地理志

來源

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