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札薩克蒙古(滿語:ᡩᠣᡵᡤ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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ᠮᠣᠩᡤᠣ,穆麟德:dorgi jasak monggo)或內札薩克,後簡稱為「內蒙古」,指歸附清朝較早的漠南蒙古各旗札薩克[1],地位在外札薩克之上,屬於外藩蒙古。乾隆以後,內札薩克分為二十四部,四十九旗,由理藩院旗籍清吏司、王會清吏司管理。內蒙古一詞即源自內札薩克蒙古。清朝後期,內蒙古成為內札薩克四十九旗的正式稱呼。
歷史
居住於大漠(戈壁沙漠)以南的蒙古族為漠南蒙古。歷史上直至13世紀中葉,漠南仍為漢族聚居地[2],之後方成為蒙古族聚居地。在理藩院則例中,「漠南蒙古」一名一直在官書中使用,與「漠北蒙古」(喀爾喀蒙古)相對,其居住地域大概為今中國內蒙古自治區。 元朝末年農民起義,明朝建立,元朝殘餘勢力退至長城以北,史稱北元。北元後分裂成許多部落。察哈爾部為漠南蒙古中一支顯赫的部落,末代蒙古大汗林丹汗即在此。 後金甫興起時,與察哈爾部交戰,林丹汗兵敗後逃亡,其子額哲於1635年向後金皇太極投降,並獻出當年元朝末代皇帝元順帝帶走的傳國璽。漠南蒙古遂被併入後金(後為清朝)版圖,是為內札薩克蒙古。
盟、部、旗
內札薩克蒙古原分為二十五部,編為五十一旗。康熙年間,歸化城土默特左右翼二旗改為內屬,置歸化城副都統。乾隆以後,內蒙古共二十四部,四十九旗,設六盟:
貢道
- 由山海關入貢[1]:
- 科爾沁、扎賚特、杜爾伯特、郭爾羅斯四部
- 由喜峰口入貢:
- 阿魯科爾沁、扎魯特、喀爾喀左翼、喀喇沁、土默特、奈曼、敖漢、翁牛特八部
- 由獨石口入貢:
- 巴林、克什克騰、浩齊特、烏珠穆沁四部及阿巴噶左翼旗、阿巴哈納爾左翼旗
- 由張家口入貢:
- 蘇尼特、四子部落、喀爾喀右翼、茂明安四部及阿巴噶右翼旗、阿巴哈納爾右翼旗
- 由殺虎口入貢:
- 歸化城土默特、烏喇特、鄂爾多斯三部
設官
內札薩克所置官吏主要有:
- 盟長、副盟長,每盟各置一人,於該盟所屬札薩克、閒散王公內簡選。
- 札薩克(扎薩克),即旗長,每旗一人,掌管一旗政令,一般可以世襲。
- 協理台吉,每旗二人或四人,協助札薩克辦理旗務。
- 管旗章京,每旗一人;副章京每旗二人。
- 參領,每六佐領置一參領。
- 佐領,每蘇木(「佐」)設佐領一人(也有例外),相當於鄉長。
- 驍騎校,每蘇木一人。
- 什長,每十戶設一什長。
封爵
內札薩克之爵位有札薩克和碩親王、札薩克多羅郡王、札薩克多羅貝勒、札薩克固山貝子、札薩克鎮國公、札薩克輔國公、札薩克台吉(一至四等)、塔布囊(一至四等)。
領兵
內札薩克各旗蒙古兵由本旗札薩克及其所屬盟長統領,「蓋內札薩克多從龍功臣,而遊牧之地悉附近盛京、直隸、山西、陝西一帶,與外札薩克之後來歸附、遠在漠北者有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