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同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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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同祖(1910年7月12日—2008年10月3日),字天貺,後改天況,生於湖南長沙,中國現代歷史學家,以法律史社會史研究而著稱。

生平

瞿同祖生於長沙。辛亥革命後,全家遷居上海。童年在上海度過,讀小學。1924年隨祖母到北京在瞿兌之家居住。先後就讀北京育英中學匯文中學。1928年母親在上海病逝。[1]

1930年因成績優異,保送燕京大學,主修社會學。同學中有費孝通林耀華黃迪,四人同年出身,均受吳文藻指導,合稱「吳門四犬」。[2]1934年,獲文學士學位,繼續就讀燕京大學研究院,在吳文藻與楊開道指導下,研究中國社會史,1936年以論文《中國封建社會》獲碩士學位。該書以社會學觀點和方法研究古代中國社會,獲得普遍關注。1937年商務印書館出版,很快成為中國社會史研究領域的重要參考書,並有日文版出版。[3]

1938年因不屈就偽政權,隻身南下,在重慶任國民政府貿易委員會調查處處員。1939年夏,應吳文藻和費孝通之邀任教於雲南大學,由社會、政經、法律三系合聘為講師,後升為副教授、教授,開設了「中國經濟史」、「中國社會史」及「中國法制史」三門課程。1944年,在西南聯大社會系兼課,講授「中國社會史」。期間寫作《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一書,中文版1947年由商務印書館出版,英文版1961年以《傳統中國的法律與社會》為名在巴黎出版(巴黎大學高等研究實用學院經濟及社會科學部)。此書從法律和社會的角度研究中國歷史,被譽為開創性的著作,獲得國際性的聲譽,成為研究中國法律和中國社會的必讀參考書。[1]

1945年春,應魏特夫之邀赴美任哥倫比亞大學中國歷史研究室研究員,從事漢史研究。期間完成《漢朝社會結構》(華盛頓大學出版社,1972年)初稿。1955年,因楊聯陞推薦,被聘為哈佛大學東亞研究中心研究員,仍研究中國史,並開設「中國法律」課程。期間,完成《清朝地方政府》一書(1962年哈佛大學出版社出版),在西方漢學界有較大影響。1962年,應邀任教於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亞洲系,開設中國通史古漢語課程。[3]

妻子趙曾玖已於1949年冬攜子女離美回國。1965年辭職回國。因文革,在北京住了一年,未安排工作,回原籍。妻子趙曾玖則任職於貴州省科委。1971年始安排在湖南文史館工作,妻子同年退休,回長沙團聚。兩人合譯《艾登回憶錄》(1976年商務印書館出版)。1976年妻病故,到北京女兒家小住,被借調到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編譯《史迪威資料》(中華書局於1978年出版)。1978年春正式調入近代史所,任二級研究員。1985年起享受終身不退休專家待遇。期間曾有寫作計劃,但未完成。[1]2006年,當選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4][5]

2008年10月3日,瞿同祖在北京協和醫院逝世,享年98歲。[3]

家世

出身世家,祖父為晚清大學士瞿鴻禨。父瞿宣治先後任職於中國駐瑞士荷蘭公使館,1923年病逝於法國馬賽。叔父瞿兌之

名字來源

瞿同祖因生於1910年(歲在庚戌),祖父生於1850年(也是庚戌),因此名同祖。出生之日,恰好是天貺節,故字天貺。

主要著作

  • 《中國封建社會》
  • 《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
  • 《清朝地方政府》
  • 《漢朝社會結構》

參考資料

  1. 1.0 1.1 1.2 为学贵在勤奋与一丝不苟——瞿同祖先生访谈录. 智識@IdeoBook. 2008年9月29日 [2018年2月17日] (簡體中文(中國大陸)). 
  2. 瞿同祖先生的家学渊源. 中國社會科學院 (簡體中文(中國大陸)). 
  3. 3.0 3.1 3.2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网站讣告. 中國社會科學院 (簡體中文(中國大陸)). 
  4. 中国社科院公示首批学部委员名单. cmsold.cms.org.cn. 2006-07-18 [2022-04-17] (中文). 
  5. 社科院产生首批47名学部委员和95名荣誉学部委员. 中國政府網_中央人民政府入門網站. [2022-04-17]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