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熙增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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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熙增币又叫庆历增币,是1042年遼兴宗重熙年间(宋仁宗庆历年间),藉由北宋内外交困,迫宋增加对遼岁币。

1005年宋遼两国签订澶渊之盟以后,宋遼之间实现了长久和平。遼兴宗亲政以后,地位并不稳固,主要由于遼朝内部发生权力紛争,直至迎回法天太后,兴宗的地位仍不时受到威嚇;另一方面,宋朝于庆历年间(1041年─1048年),内部财用匱乏,盜賊蠭起。外部方面,自李元昊称帝,宋与西夏爆发长达三年的战争,三川口、好水川、定川等三战皆败,遼又借故迫使宋增加对遼岁输的金帛。最终宋在澶渊之盟所议定的输遼岁币基础上(银十万两、絹二十万匹),增加了岁币银十万两、絹十万匹。

交涉过程

遼兴宗決定图谋关南十县地,聽从张儉的建议[1],于遼重熙十一年(1042年)正月,遼一面在边界重兵压境,一面派遺南院宣徽使蕭英和翰林学士刘六符与北宋交涉,他们带去了遼兴宗致宋仁宗的信函,就以下四个问题对宋朝进行指责。

一,周世宗不该夺取瓦桥关以南十县地;二,宋太宗进攻燕薊,师出无名;三,李元昊与遼有甥舅之亲,且早己向遼称臣,宋兴师伐夏,不应不事先告知;四,宋朝不应在边界上增筑工事,添置边军。

在提出各项指责后,还提出府将原遼的藩属北汉的领土及关南十县地归还,只有如此,才能“益深兄弟之怀,长守子孙之计。”[2]

遼本想对宋发动一场突如其来的外交攻势,但在遼使到来前一个月,北宋卻早已取得遼兴宗致书提出各项要求的底本,同时对遼聚兵幽薊、準备入侵也早有洞察,使宋有较充足的时间商量对策,但宋仍然处于被动。遼使刘六符在开封期间对宋朝官员口出狂言,声称宋经营塘濼(塘濼即在濼水边构堤设防,濼水在今山东境内)毫无用途,“一葦可航,投棰可平,不然決其堤十万土囊遂可逾矣。”[3]宋朝翰林学士王拱辰指出:“兵事尚诡,彼誠有谋,不应以语敵,此六符誇言耳。设险守国,先王不废,且祖宗所以限戎骑也。”[3]宋仁宗即命其复信,对遼方的指责予以駁斥:

一,指出景德元年(1004年)双方已确认前此诸細故“咸不置怀”。二,宋太宗进攻燕薊是因遼援北汉、阻撓宋朝统一所致,曲不在宋。三,瓦桥关南十县地,乃异代之事,故不应重提。四,西夏问题,宋方认为元昊先人早己“赐姓称藩,稟朔受祿”,现在僭号扰边,理应讨除,且事早先闻达于遼。五,关于遼朝指责宋“备塞隘路,閱集兵夫”,认为这是“边臣謹职之常”。六,最后提出,双方应令“缘边各守疆界,折书之外一无所求”。

由于宋仁宗缺乏坚定、明确的立场,他选定右正言知诰富弼为回谢遼方信使,除了复信外,又带去了妥协退让的口信。后富弼赴遼途中他怀疑国书与口信不一致,发书视察内容,果然不同。又驰还见仁宗。仁宗同意惠换国书。

六月,富弼与副使张茂实至遼朝,由于更换了国书,因此他们的使命不是回应遼朝的各项指责,而变成对遼表示妥协和退让。他们提出宋可与遼联姻,也可增加岁币,二者可择其一。遼方坚持割地,富弼不与。富弼劝遼兴宗与宋保持和好,说“虽虜获金币,充牣诸臣之家,而壮士健马物故大半,此誰任其禍者?”“胜负未可知,就使其胜,所亡士马,群臣当之歟,抑人主当之歟?若通好不绝,岁币尽归人主。”[4]他的话打动了遼兴宗,于是他又提出“议婚即不增岁币,不如增币对遼更有利。遼如能令夏国对宋臣服,则岁币增金帛二十万,不然则只增十万。”[5]

八月,富弼等人再次使遼,遼兴宗要求宋对遼输送岁币应称“献”,富弼认为此乃下奉上之词,不可用于两个对等的朝廷之间,且宋为兄,遼为弟,豈有兄献于弟之理。遼退而求“纳”,富弼亦坚決不从。兴宗见他不肯让步,再遣耶律仁先及刘六符使宋。富弼上奏不可答应遼方。但宋仁宗求和心切,聽从晏殊的主张,许称“纳”。

结果

遼国在经济与政治方面皆有巨大的收穫。后遼兴宗为了实现答应宋朝增币以约束西夏的条件,于明年正月派遺同知析津府事耶律敵烈、樞密院都承旨王惟吉諭令西夏与宋讲和。

李元昊不满遼借宋夏战争牟利,开始侵扰遼朝边境,招誘部落,同时向宋称臣求和以避免两面受敵。而遼朝于1044年、1045年、1049年对西夏发动三次战争,皆败。增币之后,宋遼关系趋向緩和,而遼夏卻不时出现緊张。

参考文献

  1. 遼史》卷八十〈张儉传〉
  2.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三五
  3. 3.0 3.1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三五
  4.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三六
  5. 原文为“议婚则无金帛。若遼人能令夏国复纳款,则岁增金帛二十万,不则十万”,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三六。

参考书籍

  • 陶晉生,《宋遼关系史研究》,联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