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安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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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安谋克女真文 /miŋgan moumukə/)是金代女真族社会的基本组织,猛安谋克户即军户,有服兵役的义务,具有行政、生产与军事合一的特点[1]

词源

“猛安”的意思是“千”,也指千夫长,以及千夫长所统领的单位。谋克原意是“部落”,又指百夫长。

组织

猛安谋克起初是女真族部落联盟组织。“猛安”为部落单位,“谋克”为氏族单位。一猛安由7-10个谋克组成,理论上每个谋克统领300户,实际上少于此数。猛安首领称为“勃极烈[2]。这种组织平时射猎,战时则战。后逐渐发展为一种军事组织。在阿骨打建立金政权的前一年(1114年),规定三百户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此举将猛安谋克变为一种兼具军事和地方行政双重性质的组织结构。

女真人进入中原,又用猛安谋克制度编制归降的汉人契丹人金熙宗以后成为军事编制、生产单位和地方行政机构三位一体的组织。

移入中原

女真人进入华北之初,以猛安谋克驻防在重要地点,并进行屯田,以控制汉人。女真人享有种种社会经济的特权,很多拥有奴隶,成了大地主。地方州县长官不能过问猛安谋克的事务。女真民族迁移到华北,结果是原来的社会结构上,增加了一群垄断事权力的贵族阶级,类似欧洲中古时期的封建贵族。[3]

金朝为猛安谋克户进行授田与括地。在计口分田制度之下,他们由国家取得土地。在1183年每个猛安谋克户拥有田地275亩,奴隶2.2名,税赋负担仅为汉人民的44分之一,十分优待。猛安谋克户是小地主、小奴隶主,多将田土佃租于汉族民,坐收地租,本身则过著懒散与酗酒的生活。[4]后来若干女真人沦为贫民,政府加以救济,并重新授田。

1211年蒙古南侵后,烽火遍野。金廷搜括河南民田,授予随其由河北、山东迁入之百万猛安谋克户,不仅造成族群对立,而且严重影响农业生产。

参考文献

引用

  1. http://china-culture.jlmpc.cn:金代猛安谋克制度[永久失效链接]
  2. 辞海编纂委员会. 《辞海》(1999年版) (M) 1.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0. ISBN 7-5326-0630-9. 
  3. 陶晋生:《宋辽金元史新论》(香港:中国史学社,1984),页97-106。
  4. 萧启庆:〈中国近世前期南北发展的歧异与统合〉,《台湾师大历史学报》,36 (2006),页1-30。

来源

  • 三上次男 著,金启孮 译:《金代女真硏究》(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