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格雷女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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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格雷
简·格雷
英格蘭愛爾蘭女王
統治1553年7月10日—19日
前任愛德華六世
繼任瑪麗一世
出生(1537-10-12)1537年10月12日
逝世1554年2月12日(16歲)
配偶吉爾福特·達德利
父親第一代薩福克公爵亨利·格雷
母親弗郎西丝·布蘭登
簽名简·格雷的簽名

简·格雷(英語:Lady Jane Grey,1537年10月12日[注 1]—1554年2月12日)是一位英格蘭女王。她在位僅僅數日,而且她的女王地位也有爭論(在位只有九天,一般不正式算作英國女王)。她的繼位違反了英國議會法令,在這一點上雖然她在英國歷史上並非獨一無二的,但後來她的王位也被否認了。就連她登基的日期在歷史上也是有爭議的;有人認為她是1553年7月6日,英王愛德華六世逝世當日,成為女王的,按這個說法她也被稱為「十三日女王」,但根據英國王室官方網頁上顯示,她是在7月10日正式成為女王的,在這一天她的繼位被公佈。按這種說法她是一位「九日女王」。她於7月19日被廢黜。

出生和早年

简·格雷是第一代薩福克公爵亨利·格雷的長女,母親弗郎西丝·布蘭登亨利八世妹妹(瑪麗·都鐸)的小女兒,外祖母先前嫁給法王后又改嫁給查爾斯·布蘭登。因為外祖母的緣故,简的母親弗朗西斯是王位繼承人之一,在愛德華六世去世時,弗朗西斯還在世,但她放棄了繼承王位(一說亨利八世限制了她的繼承權),故繼承權落在她女兒简·格雷與嘉芙蓮·格雷瑪麗·格雷身上,三個姊妹成為英國王位的潛在繼承人,並因此命運悲苦。傳統上認為她是1537年在萊斯特的布萊德蓋特莊園出生的。但據現代考證,她的出生時間可能略早,在1536年底或1537年。

简·格雷受了良好的啟蒙教育,當時貴族的女孩子受到高等教育是一種風氣,而简·格雷就受益於這種風氣。她通熟拉丁語,希臘語和希伯來語,還與米開朗琪羅學了意大利語。因為父親和老師的影響,她是個堅定的新教徒,並與蘇黎士的改革者約翰·亨利·布爾靈格通信。比起狩獵和聚會,简更喜歡讀書學習,學者羅傑·阿舍姆來訪時發現她在讀柏拉圖的書,她說道:「在我父母面前,我無論是站,是坐,還是走;是吃,還是喝;是高興,還是悲傷,我都必須讀書,因為它是如此重要,如此完美,就像上帝創世一般,如果不的話我就覺得我像受到威脅,受恐嚇一般如同身在地獄裏。」

1547年2月,简·格雷被送到托馬斯·西摩嘉芙蓮·帕爾那裏,與他們以及公主伊利沙伯(日後的女王伊利沙伯一世)一起居住,直到1548年嘉芙蓮死於難產。简·格雷作為親屬出席了嘉芙蓮的葬禮,期間托馬斯·西摩對她流露好感,她又在西摩家待了2個月,直到西摩在1548年底被捕。最後,简和第一代諾森伯蘭公爵約翰·達德利的小兒子吉爾福德·達德利訂婚,諾森伯蘭公爵是國內勢力最強的人。1553年5月25日,在達拉姆公館舉行了婚禮,一起舉行婚禮的還有她的妹妹嘉芙蓮·格雷與彭布羅克伯爵的繼承人赫伯特,以及她丈夫的妹妹與弗朗西斯·黑斯廷斯,三個婚禮一併舉行。

繼位為王

亨利八世曾剝奪他女兒瑪麗和伊利沙伯的繼承權,但在1544年,他又頒佈第三繼承法恢復了她們的繼承權,如果他們都沒有子嗣的話,就傳給他的妹妹瑪麗·都鐸一系(不知為什麼,亨利排除了简的母親的繼承權)。亨利希望排除他長姐瑪格麗特·都鐸一系的繼承權,使英格蘭王位不至於落到蘇格蘭君主手中。先前國會在1431年的法案禁止了外國人在英格蘭繼承遺產。

當15歲的國王愛德華1553年臨死之前,他姐姐瑪麗一直是王位假定繼承人。然而儘管1553年初他出台草案限制弗朗西絲·布蘭登一系的繼承權,但可能在諾森博蘭的說服下,臨終前他提名作為新教徒的简做他的繼承人,並親自頒佈了英皇制誥,還有102名顯要人物在上面簽了字,其中包括整個樞密院,貴族,主教和倫敦市議員。九月愛德華還讓議會通過了這份詔書並準備必要的令狀。

許多現代法學家認為君主不能違反議會的意志,在沒有通過新法案的情況下,修改繼承人。因此简對於王位的要求仍然理據不足,1553年7月6日愛德華去世,九日简就聲明她是女王,根據就是那份詔書。第二天她搬進安全的住所倫敦塔之後,就正式公佈她為女王。一般認為简是被迫接受的王位,(受兩家父母操控)並且在加冕禮上拒絕把他丈夫封為國王,而是封為克拉倫斯公爵,這也遵從了議會的意見。

國王死後,諾森伯蘭公爵做了許多工作加強他的權力,最重要的包括他要立即搜捕監禁堅持信仰天主教的瑪麗公主,以防她聚集她的支持者。瑪麗在確認愛德華已死之後馬上從亨斯登的住所逃到了東盎格利亞,來聚攬支持者,或在有必要的時候渡海逃走,諾森伯蘭公爵帶軍隊鎮壓,在他離開期間,樞密院逐漸把支持從简轉向瑪麗,7月19日樞密院宣佈瑪麗為王,民眾歡騰支持,獲報樞密院倒戈的諾森伯蘭公爵選擇投降。简被監禁在倫敦塔中獄卒的房間,她丈夫被監禁在Beauchamp Tower。8月3日,新女王進入倫敦,諾森伯蘭公爵8月22日被處死。9月議會宣佈瑪麗為女王,公開指責简是篡位者。

審判和處死

油畫《简·格雷的處刑》,保羅·德拉羅什

简和他丈夫都被判為叛國罪,與他們一起的還有吉爾伯特的兩個兄弟,前坎特伯雷大主教托馬斯·克蘭默。1553年11月10日,一個特別委員會開始對他們審判。審判在倫敦市政廳進行,這個委員會的會長是倫敦市長托馬斯·維特爵士,其他成員還有諾福克公爵托馬斯·霍華德、德比伯爵愛德華、斯坦利巴斯伯爵約翰·鮑徹。不出所料,所有被告都被判處死刑,简被指控以女王的名義簽署了一系列文件,她被判決「按女王的意願,被活活燒死或斬殺」(傳統的英婦女犯下叛國罪處罰),但是帝國大使報告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後,赦免了她和她丈夫的性命,但也因為简年輕,受人操控而犯罪。

1554年,一群新教徒在托馬斯·惠特亞領導下叛亂,這葬送了简的性命,儘管他們對此一無所知,托馬斯突如其來的叛亂因為瑪麗與西班牙國王菲利普二世結婚,简的父親,薩福克公爵和他的兩個兄弟,加入了叛亂,這導致了政府判決處死简和吉爾福德。刑期最初安排在1554年2月9日,瑪麗為了使简改變信仰改信天主教,延期三天,瑪麗派她的神父約翰·費克納姆勸說简,費克納姆最初並不同意。简沒有在他「拯救靈魂」的努力下屈服,简成為他的朋友並允許他陪伴她直到生命盡頭。

2月12日,當局把她丈夫吉爾福德送往倫敦塔公開處決的地方塔山,並處以斬首。简從窗口看到了馬車拉回她丈夫無頭的屍體,简悲痛的喊道「吉爾福德,吉爾福德」,稍後简被帶出格林塔,在倫敦塔內斬首(原定公開處決,但是他們怕她美貌高貴卻無辜處決引起人們同情)。倫敦塔典獄長約翰·蓋奇爵士要求她送給他一份小禮物留念,她把她的筆記本給他,上面有她看到他丈夫屍體時候寫下的三句話,分別用英語希臘語和拉丁語,大意是人間法庭屠殺了他的屍體,但上帝的慈悲一定會寵愛他的靈魂。

根據編年史,简女王和瑪麗女王執政兩年,關於執行的描述,简行刑前說了這番話:

善良的人啊,像法律所宣佈那樣,我的生命將被結束,事實上,實際上,我認同違抗女王是非法的。但是按我的意願與利益來講,我由衷渴望我的罪責就此洗清,在上帝面前,在你們——篤信基督的人們面前,在今天。

然後她用英語,背誦了聖經中的詩篇第51(憐恤我,神啊)把手套手帕遞給女傭,劊子手向她請求寬恕,她同意了,並請求他動作快點。她還問,「你能在我不躺下的情況下,砍下我的頭嗎?」劊子手說不能,於是简蒙住了自己的眼睛,她沒能摸索着找到正確的地方躺下,她哭喊「我在哪?我該怎麼辦?」可能是托馬斯·布里奇特爵士幫他找到了地方。她說了最後一句話:通過你的手使我的靈魂受恩寵。 简夫婦被埋在St. Peter ad Vincula ,在格林塔的北側,她的父親11天後也被處決,她母親1555年改嫁,嫁給國王侍從阿德里安·斯托克斯,最後他母親被女王原諒,允許並同她2個女兒在宮廷居住。

家族關係譜

註釋

  1. 傳統上認為她是1537年在萊斯特的布萊德蓋特莊園出生的。但據現代考證,她的出生時間可能略早,在1536年底或1537年。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

簡·格雷女爵
都鐸王朝
出生於:1537年10月12日逝世於:1554年2月12日
統治者頭銜
前任:
愛德華六世
英格蘭女王
愛爾蘭女王
自稱法國女王
1553年
繼任:
瑪麗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