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 福建巡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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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江西撫州府臨川縣 |
出生 | 萬曆八年(1580年)十月初五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聶氏(封孺人) |
親屬 | |
曾祖朱源正,祖朱伯鶚,父朱邦喜,母吳氏(贈孺人);前母童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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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欽相(1580年—?年),字懋忠,號如容,江西撫州府臨川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第三甲第六十六名進士[1]。初授浙江嘉興府平湖縣知縣,丁母憂,四十四年丙辰補廣東南海縣知縣。擢拜吏科給事中,升戶科都給事中。天啟初年,侯震暘論客氏,欽相抗疏繼之,熹宗怒,放歸。後被重新啟用為太僕寺少卿[2]。天啟五年(1625年),出任福建巡撫,任內討伐海賊蔡三、鍾六等有功。不久,因忤逆魏忠賢而被除名。[3]《明史》有傳。
註釋
-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齒錄》:民籍,治《詩經》,年三十歲中式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六十六名進士。庚辰十月初五日生,行一,曾祖朱源正;祖朱伯鶚;父朱邦喜,戊子舉人浙江嘉興府同□□□□大夫;母吳氏(贈孺人);前母童氏。永感下,妻聶氏(封孺人),兄欽聘;欽詔(庠生);欽聰,弟欽睿(庠生);欽選(庠生),子斯繩(庠生);斯純(庠生)。由選貢生中式庚子鄉試四十名舉人,會試中式三十三名。授工部觀政,授浙江嘉興府平湖縣知縣,丁憂,丙辰□廣東南海知縣。
- ↑ 《明憙宗實錄》:天啟四年三月,戶科都給事中朱欽相為太僕少卿。
- ↑ 《重纂福建通志·卷百二十九·明宦績》頁八:「朱欽相,泰興人。萬曆庚戌進士。天啟間巡撫福建,討賊蔡三、鍾六等有功。以忤魏忠賢除名。」
- 《明史·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 (同治)孫爾准等. 《重修福建通志》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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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南居益 |
福建巡撫 天啟五年(1625年)上任 |
繼任: 朱一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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