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整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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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怪留言 | 贡献于2022年10月9日 (日) 07:26提交的版本 (20, replaced: 參 → 参, 雙 → 双, 無 → 无, 應 → 应, 見 → 见, 詞 → 词, 為 → 为, 種 → 种, 該 → 该, 點 → 点 (2), 產 → 产 (6), 過 → 过, 較 → 较 (5), 們 → 们, 斷 → 断 (3), 銷 → 销 (2), 難 → 难, 係 → 系, 證 → 证 (3), 觀 → 观 (2), 價 → 价, 說 → 说, 這 → 这, 誤 → 误 (3), 「 → “ (3), 」 → ” (3))

不完整的比较(incomplete comparison)是一种非形式谬误,系透过不完整而难以驳斥的断言证成观点。然而,正因为其不完整,因而也无法有效证成观点。

示例

“甲公司的产品比乙公司的产品更好。”

这是不完整的断言,较完整的断言应该像:“甲公司的产品比乙公司的产品较便宜。”“甲公司的产品销售量比乙公司的产品高。”等等。如此我们才能借由比较双方的价格、销售量以证成或驳斥其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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