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都御史为明朝、清朝官制,都御史之一。清朝品等为从一品。1636年,清朝皇太极即位后,清政府将监察文武百官的职责归于都察院。1644年,都察院设左都御史、右都御史、左副都御史、右副都御史,负责糾察中国十五道、在京百官。